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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将试点征收环境税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长江商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2/22 3:13:41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开征环境税、试点排污权抵押贷款、发行水环境专项治理债券、提高排污费征收标准……”昨日,刚刚出炉的《湖北省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纲要》,勾勒出的未来5年全省环保事业蓝图可谓亮点纷呈。
  
  争创国家低碳试点省份
  
  “十二五”期间,我省将大力发展低碳经济,积极推进国家低碳试点省建设。为此,我省将大力开发低碳技术、壮大低碳装备制造业,推进低碳技术及产品产业化。开展碳交易试点工作,探索建立低碳企业、低碳园区、低碳社区、低碳城市的发展模式和有效运行机制。
  
  居民区500米内有大型绿地
  
  构建绿色宜居的城市生态环境,通过均衡布局公共绿地,打造城市“绿楔”,逐步使市民在居住区500米范围内就可享受到大型公共绿地。
  
  同时,积极开展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到2015年,将武汉城市圈打造成环保模范城市群,全省2个以上城市达到国家级环保模范城市要求。
  
  适当提高排污费标准
  
  我省还将通过经济手段调控环境要素在市场的优化配置。为此,我省将选择防治任务繁重、技术标准成熟的行业试行开征环境税,逐步扩大征收范围。
  
  完善城市污水、垃圾处理和放射性废弃物、危险废物集中处置收费制度,适当提高排污费征收标准。健全绿色电力调度制度,严格实施差别电价政策。
  
  武汉开展垃圾分类收集
  
  在武汉等大中城市推进和实施垃圾分类收集工作,建成1个以上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鼓励采用卫生填埋、焚烧、堆肥或其它方式实施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
  
  到2015年,全省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5%以上,武汉市生活垃圾全部实现无害化处理。50%以上的设区城市初步建立餐厨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系统。
  
  应对核事故成立应急中心
  
  针对核电安全,我省将加快核事故应急能力建设。制定《湖北省辐射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开展核电厂址本底调查研究,成立核应急中心,建设省级核电设施后方实验室和核电厂址前方实验室,成立核应急协调平台,全面提高核安全水平。
  
  链接
  
  环境税(EnvironmentalTaxation),也有人称之为生态税(EcologicalTaxation)、绿色税(GreenTax),是20世纪末国际税收学界才兴起的概念,至今没有一个被广泛接受的统一定义。它是把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社会成本,内化到生产成本和市场价格中去,再通过市场机制来分配环境资源的一种经济手段。部分发达国家征收的环境税主要有二氧化硫税、水污染税、噪声税、固体废物税和垃圾税等5种。2011年12月,财政部同意适时开征环境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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