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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环保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作者:梁沂滨  文章来源:经济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2/15 11:09:52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2005年12月3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这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指导我国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的一份纲领性文件。如何准确理解和把握《决定》的精神实质?日前,国家环保总局周生贤局长接受了本报记者的专访。

  环境保护,摆上更加突出战略位置

  记者:《决定》的发布是我国可持续发展进程中的一件大事。请您谈谈《决定》出台的背景及重要意义?

  周生贤:《决定》是党中央、国务院深刻分析新世纪新阶段的形势和任务作出的重大决策。它的重大意义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决定》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举措。

  《决定》是科学发展观在环保上最重要、最集中的体现。《决定》全面提出了在环保领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任务。首先,努力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清洁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物,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生活,是以人为本在环保领域的集中体现;其次,集中力量解决城乡、区域的突出环境问题,有利于“五个统筹”,将有力地促进全面、协调发展;《决定》还把环境保护摆上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之中,有利于可持续发展。

  《决定》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人与自然的和谐是和谐社会的主要特征之一。本世纪头二十年既是我国发展的战略机遇期,又是“矛盾凸显期”,更是人与自然矛盾最突出的时期。《决定》站在中华民族长远发展的战略高度,要求“痛下决心解决环境问题”,体现了以污染治理化解环境压力、以资源节约优化经济发展、以环境友好促进社会和谐的总体思路,充分表明了党和国家保护和改善环境、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强烈政治意愿。

  《决定》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环境保护的战略决策。党和国家历来重视环境保护。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更是把环境保护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大历史任务,摆上十分突出的战略位置。《决定》的发布,充分展示了党中央、国务院从容应对国内外复杂形势的执政能力,展示了改善环境质量、实现科学发展的坚定决心。

  记者:您认为学习贯彻《决定》,最需要把握的是什么?

  周生贤:学习贯彻《决定》,首先就要明确一个思路:就是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举全局之力,围绕七项重点任务,全面推进重点突破,下决心切实解决突出的环境问题。

  《决定》确定了七项重点任务:以饮水安全和重点流域治理为重点,加强水污染防治;以强化污染防治为重点,加强城市环境保护;以降低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重点,推进大气污染防治;以防治土壤污染为重点,加强农村环境保护;以促进人与自然和谐为重点,强化生态保护;以核设施和放射源监管为重点,确保核与辐射环境安全;以实施国家环保工程为重点,推动解决当前突出的环境问题。这七项重点任务有四个鲜明特点:一是坚持以人为本,将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作为根本出发点,将污染防治作为重中之重,将保障饮水安全作为重中之重的首要任务。二是坚持为科学发展保驾护航。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关系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重大历史任务。《决定》第一次将农村环保作为环保工作的重点,要求着力解决土壤、农业和村镇污水、垃圾污染,推进生态农业发展,促进农民生活质量提高、乡村环境整洁。三是拉动经济,扩大就业。实施国家环保工程,不仅可以推动解决当前突出的环境问题,而且能促进环保产业的发展,形成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四是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发展。

  积极稳妥,完成环境保护目标

  记者:“十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辉煌的成就,但令人遗憾的是环保目标没有完成,因而未来的环保目标成为全社会和环保系统高度关注的问题,您认为应该如何认识《决定》确定的目标?

  周生贤:确定环境保护目标,既要积极,又要稳妥。目前,我国的环境保护面临着三大矛盾:实现全面小康目标与环境容量约束的矛盾十分尖锐,人民群众环境需求日益增长与环境形势日益严峻的矛盾十分突出,环境保护任务日益繁重与当前环境管理严重滞后的矛盾十分明显。确定环境保护的目标,必须综合考虑经济、社会、环境各个方面的因素,坚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坚持社会需求与经济承受能力相一致,坚持环境保护的紧迫性与改善环境质量的长期性相统一。

  未来15年,是我国加快城市化的重要时期,是基本实现工业化的重要时期,是环境压力最大的时期,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时期。《决定》提出,到2010年,重点地区和城市的环境质量得到改善,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基本遏制;到2020年,环境质量和生态状况明显改善。这是一个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政治、经济、社会水平相协调的目标,这个目标充分体现了国家的决心、人民的意志和时代的要求。

  记者:您多次强调,做好环保工作,必须学会处理各种复杂的关系。您认为,学习贯彻《决定》,最需要把握的关系是什么?

  周生贤:就是正确处理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关系。发展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解决中国所有的问题必须依靠发展。只有经济发展了,才能增强环境保护的物质基础。让经济发展停下来,搞环境保护是行不通的。但发展必须是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绝不能以浪费资源、破坏环境为代价盲目发展,否则,资源将难以为继,环境将不堪重负,人与自然的严重失调必将危及社会稳定和谐,甚至影响文明的进程。

  记者:去年,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提出要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决定》又明确要求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您认为,应该如何完成这个任务?

  周生贤: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是一个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环境友好的初级阶段是理念,中级阶段是任务,高级阶段是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基本经济制度。“十一五”期间,应从三个方面建立环境友好型社会。一是在发展模式上,由以环境换取经济增长向以环境优化经济增长转变。坚持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努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将我国巨大的人口压力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用科技和人力资本替代自然资源消耗,建立环境代价最小、最珍爱环境的社会体系,实现由环境污染激化社会矛盾向环境友好促进社会和谐的转变。二是在空间布局上,将经济发展与环境承载能力相统一,形成各具特色的发展格局。《决定》强调按照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的不同要求,明确不同区域的功能定位,制定不同的发展方向和环保目标,充分体现了区域环境承载能力的差异。三是切实加强环境保护,坚决完成“十一五”环保任务。这三者互为一体,缺一不可。

  强化措施,建立环保长效机制

  记者:环保进入全面推进重点突破的新阶段,在指导方针上应该着力强调什么?


  周生贤: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就是要将防止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产生作为环境保护的首要使命,把防范范围由建设项目扩展到宏观经济发展的源头,由投资领域扩展到消费和对外贸易领域,由生产领域扩展到消费领域,构筑全方位的环境防范体系;同时,通过保护和治理生态,提高对环境污染的承载能力。“综合治理”,一方面要以工程措施带动环境治理。《决定》从我国环境欠账多、监管能力弱的实际出发,确定以大工程带动快治理,实施八大国家环保工程,为解决突出的环境问题提供了物质保障。另一方面要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解决环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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