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文章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江西出台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环保条例
作者:魏本貌  文章来源:人民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4/5 4:04:43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本报南昌4月4日电(记者魏本貌)《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环境保护条例》近日经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将于2012年5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是江西省涉及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将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部分“先行先试”政策措施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确立下来,促进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条例》将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分为湖体核心保护区、滨湖控制开发带和高效集约发展区,对生态经济区内从事影响环境的生产、经营、建设、旅游、科学研究、管理等活动进行了规范。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