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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海岛保护规划发布 10%海岛拟严格保护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法制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4/20 12:34:46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经国务院批准,19日《全国海岛保护规划》由国家海洋局正式公布实施。规划明确,将加强领海基点海岛保护工作,对领海基点海岛的保护状况进行评估,对部分严重受损的领海基点海岛进行修复;开展领海基点、自然保护区、国防等特殊用途海岛的标志设置工作。

  我国是海洋大国,随着我国海岛开发活动的增加,海岛经济对国民经济的贡献率不断提升。然而,由于缺少统一规划,开发活动自主性、随意性大,开发秩序混乱,严重影响到海岛生态保护及资源可持续利用。

  国家海洋局办公室主任、新闻发言人石青峰表示,规划是引导全社会保护和合理利用海岛资源,维护国家海洋权益的纲领性文件,是从事海岛保护、利用活动的依据。规划全面分析了当前海岛保护与利用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形势,提出到2020年实现“海岛生态保护显著加强、海岛开发秩序逐步规范、海岛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特殊用途海岛保护力度增强”等规划目标,明确了海岛分类、分区保护的具体要求,确定了海岛资源和生态调查评估、偏远海岛开发利用等十项重点工程,并在组织领导、法制建设、能力建设、公众参与、工程管理和资金保障等方面提出了具体保障措施。

  规划明确,力争在规划期(2011至2020年)内,在现有保护区基础上,新建10个自然保护区、30个海洋特殊保护区,对10%的海岛实施严格保护;基本遏制植被退化、生物多样性降低的局面。选择10至20个典型生态受损的海岛进行生态修复试点。

  规划要求,建立海岛监视监测体系,实施定期或不定期海岛保护巡查制度;清理非法用岛活动;无居民海岛利用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和固体废物100%按规定处理和排放。规划还设定了(2021至2030年)全面增强海岛保护能力,扩大生态修复范围,有效控制海岛污染,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等远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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