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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榆县实施河流“河长制”管理打造良好生态环境
作者:作光  文章来源:环境生态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4/21 17:43:08  文章录入:jcz6403  责任编辑:ahaoxie

   为确保实现“碧水工程”和创建国家生态县目标,赣榆县对全县13条主要河流全部实行“河长制”管理,“河长”对所负责河流的水生态改善和水质达标负领导责任,打造“水清、岸绿、河美”的良好生态环境。

  赣榆县境内共有13条主要河流,包括1条南北方向主供水源的河流即通榆河和12条东西方向影响近海水域水质的入海河流,全部实行“河长制”管理,对重要流域性河流由县领导担任“河长”,其他主要河流由流经镇的镇长担任“河长”,对所负责河流的水生态改善和水质达标负领导责任。按照“一河一策”的办法,指导或协调有关部门制定所负责的河流水环境综合治理方案;监督有关部门严控环境源头准入,停止审批污水无法接入管网集中处理的项目,停产或关闭逾期未达到整治要求的企业,依法处理偷排、超排企业;指导或协调监测部门对入海河流断面、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污水处理厂等重点污染源实施动态监测监控,实时掌握污染物排入及总量、水域交界断面水质变化情况;组织发展现代高效农业、生态农业、休闲农业,推广应用绿色有机生产技术,控制农药、化肥使用量,牵头整治流域内的畜禽养殖、围网养殖,减少农业面源污染;组织制定河道清淤工程年度计划,加强淤泥资源化利用,扩大沿河岸植被面积,加强河道与河岸垃圾清除和处理;督促或协调有关部门推广资源综合利用技术,依法开展沿河道工业园区、产业聚集区强制性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确保污染物持续稳定达标排放。

  通过实行“河长制”管理,进一步落实县、镇领导亲自抓、负总责的工作责任,完善相关部门全力配合的治  水机制,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河道污染治理合力。做到强化责任,标本兼治,进一步明确推进措施,对实施“河长制”管理的13条河流设立45个监测断面,定期发布河流断面水质监测情况,随时掌控水环境的变化,接受社会监督。按照“河长”的职责,强化治水措施的落实,确保水环境质量得到根本改善,打造“水清、岸绿、河美”的良好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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