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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就是“和谐村”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3/8 9:27:16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江南春耕、备耕忙,在北京,“两会”代表依然在为和谐农村计。

  新农村不是“世外桃源”。农耕时代的那些乡村“和谐”,显然找不回来,并且,不可能回到那种简单的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状态中去。现代农村要发展,就要面临新问题,就要解决新矛盾,在这个基础上达到新的和谐。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是一个个有待攻克的堡垒。只有当农村的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和政治文明都达到了一个相当高的层次,才谈得上一个和谐新农村的出现。

  通常理解的“和谐村”,主要倾向于指社会层面的稳定,包括家庭和睦、民风纯正、社会安宁等等,倾向于广大农民对其生活和生产状态的一种简单认同和肯定。像任仲夷先生就曾这样从字面解释“和谐”:有口能吃能说。要真正做到这个起码要求,也相当不易。不要幻想一夜之间就天上掉馅饼,农村就和谐起来了。因为,农村在各方面发展滞后问题已经积累多年,农业的确还是一项弱质产业,农民依然是最需要关切的群体。我们更要从更高远处看农村和谐,它不是简单的平衡,而是要在农村广泛实现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和谐要求。

  “民为邦本,本固邦宁”,农村和谐关乎社会和谐。但目前,影响农村和谐的因素太多太多了。农民的衣食住行等生活问题普遍欠保障,农民增收求发展的路上困难重重,农民素质与时代要求还有差距,工业反哺和城市支持的力度还欠缺,社会对农民“少取多予”以及政府对农村的财力投入还很不够……这些问题不解决好,和谐何来之有?所以,构建农村和谐,就要在观念上以“农民”为本,对解决“三农”问题充满热情。正因为都具有这样的情感共识,温家宝总理在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所做的政府工作报告,才会就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行多处惠农承诺,才会赢得代表的多次掌声。

  建设和谐农村,必须着力于管理体制创新,化冲突和矛盾为和谐。依靠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能从实际出发,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主义;依靠机制确保量力而行,不盲目攀比;依靠机制确保民主商议,不强迫命令;依靠机制突出特色,不强求一律;依靠机制引导扶持,不包办代替。总之,要坚决避免一切形式的“政绩工程”,切忌违背农民意愿、侵犯农民权益、加重农民负担,让和谐之音嘹亮动人。在当前农村,要紧紧抓住党员先进性教育的契机,大力加强基层领导班子建设,以“爱民、为民、富民”为己任,做好村务公开,积极稳妥推进基层民主建设。令人欣慰的是,包括长沙在内的许多地方,都已经对农民工进城、子女入学、就医等农民反映强烈的问题有所作为,采取多种途径激励、提高农民素质,这符合和谐之义。

  农村发展的步履,将比任何时候都坚定铿锵。而农民对和谐的要求,也比任何时候都更为迫切。建设和谐农村,需要全社会的共同付出和努力。广袤农村,要在我们手中真正变成一个个新世纪的和谐桃源,还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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