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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号、7号废旧干电池不再专门回收
作者:陈抒怡  文章来源:新闻晨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3/16 8:46:11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记者陈抒怡

  晨报讯普通的一次性5号、7号干电池将可以和其他生活垃圾一起被直接扔进垃圾筒。据国家有关规定,目前市场允许销售的一次性碱性电池基本上是无汞和低汞电池,因此在目前缺乏有效回收的技术经济条件下,国家已不鼓励集中收集废旧一次性碱性电池。

  昨日,记者从由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关于限制电池产品汞含量的规定》中看到,自2005年1月1日起,禁止生产汞含量大于电池重量0.0001%的碱性锌锰电池;自今年1月1日起,禁止经销汞含量大于电池重量0.0001%的碱性锌锰电池。在另一份由国家环保局、国家发改委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中也明文规定,逐步提高含汞量小于0.0001%的碱性锌锰电池在一次性电池中的比例,逐渐减少以至最终在一次性电池生产中不使用汞。

  据了解,汞含量小于0.0001%的碱性锌锰电池属于低汞和无汞的一次性碱性电池,这些电池对环境已没有多少影响。

  据上海市环保局污染控制处的相关人士介绍,相关国家规定出台后,市场上已很少见到含汞和汞超标的一次性碱性电池,因此从环保方面来说,已无集中回收必要。按照《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规定,废旧一次性电池的回收,应由回收责任单位审慎地开展。目前,在缺乏有效回收的技术经济条件下,不鼓励集中收集已达到国家低汞或无汞要求的废旧一次性电池。

  “目前,上海已经回收了500-600吨废电池了。考虑到市民的回收热情,全市各回收点仍在回收废旧一次性碱性电池。”上海市环卫局废弃物管理处处长唐家富昨天告诉记者。

  上海从1998年开始就回收废旧电池,目前全市在大中小学校、党政机关、涉外宾馆、大型商场、居住小区等处设置了6000多个废旧电池回收容器或回收点,市容环卫部门定期将回收的废旧电池运送至贮存点用专用容器集中存放,目前贮存点已经积攒了五六百吨废旧电池了。不过,这些废电池只是存放了起来,并没有得到再次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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