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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韩确定环境合作十大优先领域 |
作者:张媛 文章来源:新华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5/10 8:55:33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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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5月9日电(记者张媛)中国外交部9日发表的《中日韩合作(1999-2012)》白皮书说,2009年6月召开的第十一次中日韩环境部长会议确立了环境合作的十大优先领域。 中日韩确定的环境合作十大优先领域是: ——环境教育、环境意识与公众参与; ——气候变化(协同效应、低碳社会和绿色增长等); ——生物多样性保护; ——沙尘暴; ——污染控制(空气、水和海洋环境等); ——环境友好型社会/3R/资源再循环型社会; ——电子废物越境转移; ——化学品管理; ——东北亚环境管理; ——环保产业与环保技术。 白皮书说,中日韩环境合作是三国合作中起步最早、成果最丰硕的领域之一。中日韩环境部长会议是三国开展环境政策对话、共同促进区域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平台。自1999年三国环境部长会议启动以来,每年在三国轮流举办,目前已举办13次,每次会议均发表《中日韩环境部长会议联合公报》,就重要区域和全球环境问题达成共识。 白皮书表示,在中日韩环境部长会议框架下,三国环境部门在十大优先领域开展了形式多样、成果丰富的合作,包括建立共同打击电子废弃物非法越境转移机制、中日韩环境教育研讨会、中日韩环境教育培训、中日韩少儿环境共同读本、中日韩沙尘暴联合研究项目、中日韩绿色经济研讨会、中日韩3R研讨会、中日韩光化学氧化物研讨会、中日韩化学品政策对话、东北亚环境治理联合研究、中日韩环保产业圆桌会等。通过以上途径,三国在政策和技术层面的环境务实合作不断推进。 白皮书说,2010年5月,第十二次中日韩环境部长会议审议通过了《中日韩环境合作联合行动计划》。十大优先领域和《中日韩环境合作联合行动计划》为三国开展具体合作提供了重要指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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