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文章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宁夏治理水土流失面积年均已超过1000平方公里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新华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7/11 22:13:33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为构筑西部生态安全屏障,截至2011年年底,宁夏回族自治区治理水土流失面积连年超过1000平方公里,累计完成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37万平方公里。

  记者在10日召开的宁夏水土保持工作会议上了解到,截至2011年年底,宁夏已综合治理小流域430多条,建成水土保持淤地坝工程1234座,建设高标准“旱作三田”510万亩。

  为加大水土流失治理力度,自2001年以来,宁夏全面启动实施了国债水土保持、黄河水土保持生态工程、黄土高原淤地坝试点工程等一批大型综合治理项目,水土保持取得了显著成效。

  自治区水利厅厅长吴洪相说,近年来,宁夏已形成水土保持“南治理、中修复、北监督、局部重点保护”的新格局。在南部山区坚持综合治理、发展产业为主,进行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淤地坝建设等,推进水保生态治理产业化;在中部干旱地区坚持封山禁牧、生态修复为主,建设沟坝地、压砂地等,发展特色现代旱作农业;在中北部地区坚持预防监督为主、注重恢复,做到“谁破坏、谁恢复、谁保护”。

  吴洪相说,“十二五”期间,宁夏水土流失治理面积仍保持年均1000平方公里以上,开展小流域综合治理25条至30条,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150万亩,实现人均3亩地,全区水土流失治理程度达到50%以上。

  地处西北的宁夏曾经是全国水土流失最严重的省区之一,全区水土流失面积为3.68万平方公里,经过50多年的防治,宁夏水土流失治理程度已超过40%。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