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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垃圾分类全民总动员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信息时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8/22 9:59:23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厨余垃圾专用袋。  (资料图片)  信息时报记者  徐敏 摄

  厨余垃圾专用袋。 (资料图片)  信息时报记者徐敏摄

  各垃圾分类试点有1~3个月的缓冲期,在此期间以劝导为主,之后将开罚,处罚依据是去年已开始施行的《广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暂行规定》,即不分类扔垃圾,罚50元;不分类收垃圾,罚500元~2000元;没设置分类垃圾桶,罚10000元~30000元。昨日,广州市城管委召开新闻通气会,介绍了垃圾分类试点的最新进展。

  另外,广州准备投入最少4亿作为垃圾分类处理专项资金,用于器具采购、各街道垃圾分类、终端处理建设前期准备、宣传培训等工作。

  罚款金额

  违规处罚

  50元~3万元

  市城管委昨日表示,当前各项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正在按照计划有步骤地稳步推进。从9月起,试点各个环节的工作全面启动。

  对于各个试点的垃圾分类违规行为,市城管委也将开始给予处罚。对于不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不按规定设置分类垃圾收集容器的、没有正确做到垃圾分类、没有在指定位置投放垃圾等违规行为,都将被按照《广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暂行规定》予以处罚。

  按照处罚标准,不按规定分类投放城市生活垃圾的,对个人处以每次50元罚款,对单位处以每立方米500元罚款,不足1立方米的按1立方米计算。不按规定进行分类收集的,可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另外,对于未按规定设置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的,更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开罚时间

  不用专袋

  10月起开罚

  考虑到政策执行的效果和可操作性,市城管委给垃圾不落地及专袋投放试点的处罚,设立了一个缓冲期,其中“垃圾不落地”试点为3个月,“专袋投放”试点的缓冲期是1个月,在此期间内,对居民家庭不按规定分类投放厨余垃圾的行为,将以劝导为主。因为从9月起,试点各个环节的工作全面启动,也就是说,如果不用专用的垃圾袋投放厨余垃圾,从10月开始就可能开始罚款。

  “开罚只是手段,不是最终目的,我们希望以教育劝导,切实提高市民垃圾分类意识,让大家在思想意识上有急迫感,有一个约束和提醒,最终目的是让大家做好垃圾分类工作,提高垃圾分类效果,做到源头垃圾减量。”市城管委总工程师鲍伦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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