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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2015年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100%
作者:李文慧  文章来源:广州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9/5 10:20:45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去年11月,两万吨有毒污泥惊现高明富湾杜江寨村;随后,高明明城镇坟典村3000吨有毒污泥倾倒案被曝光。针对这些重大乱倾倒污泥事件,日前广东佛山市环保局发布了《佛山市加强污泥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将对全市污泥产生、运输、贮存、处理、处置实施全过程管理。《方案》指出,污泥焚烧处理工艺较符合佛山的实际情况。到2015年,全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100%。

  对策:

  全过程管理污泥污染

  公开资料显示,截至2010年底,全市有54个城市污水处理厂,每年产生122104吨污泥总量,主要通过干化填埋的方式去处理。此外,印染、造纸等行业都是污泥污染产生的源头。

  记者从环保部门获悉,“明城镇坟典村污泥倾倒案”经环境科学研究所鉴定,倾倒在公路旁的3000吨污泥含有毒物质苯乙烯,存在较严重的人群健康威胁和更严重的污染环境风险。日前经高明法院裁决,两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为了避免出现污泥随意倾倒等现象,环保部门将对污泥产生、运输、贮存、处理、处置实施全过程管理。记者从《方案》获悉,由于佛山市土地资源紧张,污泥焚烧处理工艺占地面积少,减量化效果明显,较适用于佛山市实际。目前全市有火电厂、热电厂、垃圾焚烧厂等较多可利用的焚烧设施,将利用现有的资源建设污泥焚烧项目,在充分考虑其可行性及公众意见的基础上,采取污泥干化焚烧技术路线,实现污泥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处置。

  变化:

  适当调整生活污水处理费

  根据《方案》要求,到2013年底,各区建成1家污泥无害化处置设施的试点;到2014年底,各区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80%以上;到2015年,全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100%。据了解,污泥处置也可以推行市场化运作,没有(或暂无)相关设施的区可通过向区外污泥处置单位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实现污泥无害化处置。

  《方案》实施后,将建立相应的污泥处理处置经费保障。在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处置方面,将把污泥处理处置费用纳入到污水处理成本中,生活污水处理费因此作出适当调整。针对印染行业产生的污泥,将依法合理制定污泥处理处置价格,推进市场化运作。

  从今年起,各区污泥处理处置工作情况及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的达标情况将纳入“十二五”污染减排考核及环保责任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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