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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加强生态修复 划定省域“绿线”
作者:王碧涛 胡贵玉  文章来源:长江商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9/28 9:03:14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在当前工业化和城镇化加速发展的阶段,未来20年,湖北省将加强重点地区的生态修复,推动区域生态廊道与区域绿道建设,划定省域生态“绿线”,构筑湖北生态安全格局。

  构建生态保护体系

  坚持保护优先,全面构建生态重点地区保护体系。我省生态重点保护地区包括大别山区、秦巴山区、武陵山区、幕阜山区等山地生态屏障地区,长江、汉江及其支流水系等水域生态廊道地区,以及梁子湖—斧头湖地区、洪湖地区、长湖地区、三峡库区、丹江口水库、漳河水库和大洪山地区等生态核心地区。建议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联合对生态重点地区进行全面调查,明确保护的具体空间范围,作为非建设用地,避免快速城镇化发展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为严格管理提供可操作的技术依据。

  严格实施“绿线管制”

  加强生态建设,划定区域生态廊道和区域绿道。沿长江和汉江构筑两条区域性生态主廊道,联系省域重点城镇化发展地区;沿长江支流水系以及铁路、高速公路、区域骨架公路构建区域性生态次廊道,连接省域生态屏障、生态核心地区和重点城镇,构建整体的生态系统。引入区域绿道理念,编制区域绿道专项规划。

  根据规划,我省还将严格实施“绿线管制”,加强对生态资源的保护刚性。探索城镇化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协调机制,坚持生态环境保护优先,明确省域生态环境重点保护地区、区域生态廊道、区域绿道等区域的保护范围,划定生态“绿线”,加强对生态资源的保护刚性。“绿线”划定后,应以法定文件形式向社会公布。绿线的调整必须经过严格的程序;“绿线”调整后,须保证当地的绿地总体规模不致减少,并应维持结构性绿地的完整和连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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