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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十一五”严控水污染 |
作者:刘正旭 闫怀强 文章来源:新快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5/8 17:37:12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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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争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总量下降15% 新快报讯(记者刘正旭 通讯员 闫怀强) “十五”期间,广东省在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两项排放量上未达到国家环保总局下达的任务指标。为此,日前召开的广东省环保局长座谈会确定,“十一五”期间在两项排放上将进行严格控制,力争使这两项排放总量下降15%。 会议确定,为了给广大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还百姓一个“碧水蓝天”,广东省在“十一五”期间对两项指标将实行严格控制,力争“十一五”使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都下降15%。据了解,二氧化硫与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直接反映了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空气和水的质量。 省环保局局长李清在会上强调,为此,广东省在2007年前必须关闭50000千瓦以下火电厂机组,而新上的所有电厂也必须安装脱硫装置,并严格控制珠三角地区热电厂项目。同时,“十一五”期间全省要新增500万吨污水处理能力,并需严格控制污水排放,对用水和污水排放量大的企业必须强制实施清洁生产。 据了解,目前,《广东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印发贯彻执行,从4月起全省开展的全面环保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也将在2006年底进行检查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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