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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余只小鸟被放归大自然
作者:王钊  文章来源:兰州晨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12/2 6:15:43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本报讯(记者王钊)为保护野生动物资源,严厉打击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违法犯罪行为,12月1日,甘肃省森林公安局联合甘肃省野生动植物管理局开展了保护野生动物宣传及专项执法行动,对兰州市内四处存在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场所进行了宣传和突击检查。

  当日上午10时,省森林公安局参加执法行动的22位民警集结完毕,检查组一行首先来到雁滩花鸟市场,执法人员见到可疑的动物便会仔细辨认是野生还是养殖的。“野生动物是受到国家保护的,你们要自觉遵纪守法,不要贩卖野生动物。”执法人员对每一家商户都进行了宣传教育。在检查中发现一些商户存在销售红嘴相思鸟、蜡嘴雀等国家“三有”动物的情况,检查人员当即对商户进行了批评教育,对出售的野生动物予以收缴,随后将红嘴相思鸟及蜡嘴雀等鸟类放归大自然。

  随后执法民警又先后来到金城古玩城、三希堂古玩城、芳草园花鸟市场等地检查,当天共查获疑似象牙制品190件、红嘴相思鸟1000余只、蜡嘴雀500余只、野生梅花鹿标本三件、驯鹿角一对、野生狐狸皮一张,给经营商户散发《保护野生动物 从我做起》宣传单6000份。

  甘肃省森林公安局副局长蒲晓荣告诉记者,近期,国内多个地区相继发生猎捕、销售及食用野生动物的案件,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为遏制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加大对野生动物的保护力度,在国家林业局的统一部署下,全省森林公安机关开展了打击非法狩猎专项行动。专项行动的主要内容是加大对各类收购、贩运、出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市场监管力度。特别是对非法狩猎、捕捉野生动物及制售其制品等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对无证经营的一律坚决查处,对有证经营的加大监管力度,并坚决取缔不具备野生动物经营条件的单位和个人。

  蒲晓荣告诉记者,希望广大市民关注野生动物,自觉抵制和检举揭发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严防非法来源的各类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流入市场。省森林公安局已经开通了举报电话,欢迎广大市民反映违法线索,举报电话:0931—8247188、8387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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