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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优先建设美丽云南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云南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1/4 6:56:09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天蓝、地绿、山青、水净,省委九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提出牢牢把握永续发展这一文明理念,更加注重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再次清晰呈现“美丽云南”的具象愿景。

  发展生态文明,是站在历史、现在和未来的端口所进行的重要的价值取向,更是对谋求人民幸福的责任表达。尤其在云南,举足轻重的生态地位催生出云南的生态自觉。省委、省政府作出“生态是云南最大的省情,最突出的优势,是未来发展的潜力和希望”的判断,推进科学发展、绿色发展的务实之举在云岭大地全面实践。七彩云南行动、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防护林建设、生物多样性保护、国家公园建设等等,一系列促进环境保护和生态良性运转的行动成为重要力量。

  十八大报告指出,生态文明的社会进程,需要从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上多维度地推进,只有每个领域都实现突破,才能将整个体系推向新的高度。省第九次党代会对生态文明建设作出了“四同步”、“三计划”的工作部署。省委九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上,再次明确了包括深入推进“七彩云南保护行动”和“森林云南”建设,加强以滇池为重点的九大高原湖泊和水库、河流水环境综合治理,积极引导城镇、村庄、产业建设走集约、智能、绿色、低碳发展道路等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具体措施。我们一定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坚定不移地推进云南的生态文明建设。

  推进云南生态文明建设,我们有优势、有自信,有思路、有措施,最关键的还是要有更加完备的制度创新。要建立生态文明考核评价制度,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建立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要建立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税费改革,建立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要建立资源环境领域的市场化机制,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和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同时,在生态意识的宣传、生态产业化的培育、发展新模式的探索中,我们还要善于广泛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齐心协力争当生态文明建设的排头兵。

  以永续发展的文明理念作为引领,坚持走生态立省、环境优先之路,云岭高原一定能够成为真正的美丽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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