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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颗粒物控制纳入"国五"排放标准
作者:冯永锋  文章来源:光明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1/17 13:29:59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一月十六日,笼罩北京多日的雾霾天气逐渐散去,空气质量和能见度逐步转好。
图为游客在“鸟巢”前广场放风筝。 新华社发(贺灿铃摄)

  环境保护部有关负责人16日通报,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五阶段)》(以下简称《轻型车国五标准》),今天起向全社会第二次公开征求意见。二次征求意见稿将颗粒物粒子数量纳入了污染物控制项目。

  这位负责人介绍说,随着汽车越来越多地走入普通家庭,我国轻型汽车得到了快速发展,2011年年底产销量约1600万辆,连续三年居世界首位,保有量达到8264万辆。汽车在给生活带来便捷的同时,也带来了严重的环境问题。研究表明,2011年轻型汽车排放氮氧化物(NOx)80.7万吨、颗粒物(PM)6.5万吨、碳氢化合物(HC)166.2万吨、一氧化碳(CO)1621.7万吨,已成为北京等城市空气污染物的主要来源。未来几年我国汽车保有量仍会快速增长,最新统计数据表明,2012年我国汽车产销量已超过1900万辆(其中轻型汽车约1700万辆),预计“十二五”期间,将新增轻型汽车约8000万辆。

  与现行的轻型汽车第四阶段污染物排放标准相比,二次征求意见稿大幅削减了新生产汽车的单车排放量;增加了颗粒物粒子数量这一污染物控制项目。这位负责人表示,《轻型车国五标准》的实施,将进一步降低氮氧化物、碳氢化合物和颗粒物等一次污染物的排放,对削减二次颗粒物、臭氧等二次污染物也具有重要作用。同时,标准的发布有利于促进相关燃油标准的升级,而优质燃油的供应将促使所有在用机动车全面减排。因此,实施《轻型车国五标准》,有利于实现我国大气污染的区域联防联控、促进我国环境质量特别是城市空气环境质量的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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