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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若现重度污染以上天气 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兰州晚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1/25 10:02:33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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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4日,记者从甘肃省环保厅了解到,日前该厅下发通知要求各市州环保部门及时发布空气质量监测信息;空气质量出现重度污染以上级别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限制或停止重点污染源排放、严格控制建筑施工扬尘、限制机动车行驶等措施。 据了解,近期甘肃省各地空气质量总体情况良好。省环保厅根据环保部要求,要求各市州环保部门要建立重污染天气条件下空气质量监测的值班制度,加强对空气质量监测设备的维护和巡检。对兰州市而言,要严格按新标准开展二氧化硫、二氧化氮、PM2.5、PM10、一氧化碳和臭氧六项指标的监测,其他城市做好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PM10等三项监测指标的实时监测。金昌、嘉峪关今年完成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建设,其他市州做好实施新标准监测工作的准备。同时,加强与气象等相关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做好污染过程的趋势分析和研判,及时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和报纸等媒介发布空气质量信息,必要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及时发布空气质量信息。 与此同时,各市州环保部门要及时完善重污染天气条件下的应急预案。根据污染级别,建立响应机制。并鼓励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共同参与减少污染物排放的行动。 此外,各市州还要以PM2.5污染防治为重点,在继续强化火电、钢铁、水泥等行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总量控制基础上,突出抓好工业烟粉尘、施工扬尘、挥发性有机物和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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