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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开发新疆森林生态旅游
作者:王丽娜  文章来源:乌鲁木齐晚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1/28 8:57:00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绿色开发新疆森林生态旅游

  新疆作为一个生态旅游大区,具有丰富的森林生态旅游资源是件值得骄傲的事情。

  近年来,在快速开发森林生态旅游资源过程中也出现了各种矛盾和问题,需要重新审视,必须站在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高度,进行科学、可持续的绿色开发。

  在此次政协会议上,民盟新疆区委会提案关注了新疆森林生态旅游可持续发展的问题。

  委员们提到,新疆森林生态旅游可持续发展制度约束体系缺失。有的地方既是森林公园,又是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旅游区、地质公园等,牌子众多,管理混乱,严重影响了森林公园规划建设和森林旅游的可持续发展。同时,相关法律不健全。

  截至目前,我区还未出台关于生态旅游专门的法律,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价格制度和核算制度存在缺陷,资源更新的补偿机制处于空白或不完善状态,有许多资源仍停留在无价和无偿开采阶段,生态损害无法得到补偿。

  新疆旅游业的季节性比较明显,在旅游旺季许多旅游地为短期经济利益所驱动,在接待游客时来者不拒,使得旅游旺季的游客人数远远超出景点旅游容纳容量,对景区造成一定程度的污染和破坏。资金投入不足又是我区森林公园建设和森林旅游发展最大的瓶颈。由于缺乏投入,大部分森林公园的基础设施薄弱,旅游接待设施规模得不到提高,公园道路路况差,无法满足游客需求。


  盲目地进行探索,粗放式的开发,超规模接待破坏了一些旅游区自然生态系统平衡。

  委员们建议,要不断创新发展观念,积极把森林生态旅游优势纳入全疆乃至全国大旅游圈中,加大森林生态旅游品牌创新和整合营销力度,并逐步实现规模化、系列化和品牌化经营,切实发挥森林生态旅游业在“保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综合带动功能,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为了确保森林生态旅游业发展可持续性,还必须建立专门的研究机构,建立物种基因库及濒危野生动植物繁殖场。这些都迫切需要建立专门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以形成良性、长效的补偿机制。

  (本报记者王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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