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文章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生态农业区不得超标用农药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齐鲁晚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1/31 8:32:13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各级财政部门应设立专门的农业生态扶持基金,并逐步增加公共财政投入力度。

  潍坊代表团马东宁等16名代表提出关于制定《山东省生态农业条例》的议案是第1号议案。该议案提出,各级财政部门应设立专门的农业生态扶持基金。生态农业区内超标使用化肥、农药的做法将被整改。

  要发展生态农业,离不开政府的政策支持。该议案提出,各级财政部门应设立专门的农业生态扶持基金,并逐步增加公共财政投入力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在年度财政预算中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扶持、补贴和奖励生态农业发展。

  目前,有些生态农业区也存在滥用化肥、农药现象。对此,议案指出,县(区)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生态农业区的土壤改良情况开展定期、实时检测,对于不符合生态农业要求超标使用化肥、农药的做法提出整改意见,并会同当地农业行政管理部门监督落实。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