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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福建”怎么建?福建政协委员建言生态建省
作者:陆海基  文章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2/2 9:29:22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美丽福建、生态省建设、水土流失保护、闽江生态保护……成为今年福建省两会的热词。许多政协委员提交提案,纷纷建言献策,建议在全省开展“青山、碧水、蓝天、净土”四大建设,让福建天更蓝、水更清、空气更清新。

  应量化生态省考核指标,明确考核对象、考核责任,完善相应奖惩和监督机制。

  民进福建省委员会认为,启动生态省建设这十年,福建成为全国唯一水、大气、生态环境全优的省份,生态文明建设走在全国前列,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因此,“要完善省、市、县、乡、村级的生态建设规划,制定《生态建设工作考核办法》。量化生态省考核指标,明确考核对象、考核责任,提高绩效考核的针对性。同时完善相应的激励、惩处和监督机制。”该委员会还建议,应大力开展“青山、碧水、蓝天、净土”四大建设,推进以山林保护、矿山修复等为重点的青山治理工程建设,推进“六江两溪”重点流域保护、近海海域环境整治、饮用水源保护、城乡水系治理、城乡污水处理为重点的碧水工程建设;推进区域一体的大气排放治理、噪音污染联防联控为重点的蓝天工程。

  应该减少对GDP、招商引资的考核,增加对生态保护完成情况的考核。

  有些委员建议建立“绿色”政绩观与考核体系。民盟福建省委员会指出,生态文明建设最终要靠法律法规保障,因此,建立绿色的政绩观与考核体系显得重要而迫切。应当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减少对GDP、招商引资的考核,增加对生态保护完成情况的考核;引导建立绿色的政绩观,完善领导干部考核的标准和办法,完善问责奖惩制度,形成适应生态文明理念要求的“硬约束”。

  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指出,目前全省水土流失总面积仍有12253.77平方公里,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10.01%,其中有22个县(市)属于水土流失严重区。对此,要有效遏制人为因素造成水土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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