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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跨省流域生态补偿机制 加快《生态补偿条例》立法进程
作者:全来龙  文章来源:新法制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3/8 8:17:03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核心提示

  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写入党章,提出了建设“美丽中国”;今年全国“两会”上,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建立生态补偿制度”。连日来,有关“生态补偿”的话题成了代表、委员们关注的一个焦点。

  3月7日,全国人大代表、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邓辉提交了《关于尽快建立跨省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的建议》,其核心内容是:建议国家尽快建立跨省流域生态补偿制度,建立以中央财政资金扶持为主、省际横向补偿制度为辅的补偿机制,由下游给予上游尤其是源区生态补偿;并尽快出台国务院《生态补偿条例》,适时出台《生态补偿法》。

江西生态环境质量位居全国前列 摄/记者韩长明

  尴尬

  财力有限生态保护压力大

  “对江西,尤其是东江源区百姓来说,这真是个好消息,希望这次建议能够办理到位!”3月7日,得知全国人大代表提了有关把东江源生态补偿纳入国家试点的消息后,原省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许苏卉十分高兴。

  许苏卉曾担任省环保局局长,对东江源区生态环境环保和当地发展,甚是牵挂。“因财力有限,那里的生态保护压力很大,当地作出了很多牺牲。”

  东江是珠江三大水系之一,这是一条跨省流域,其源头位于赣州市的寻乌、安远和定南3县,涉及10个乡镇,是广东省以及香港特别行政区的4000多万城乡居民的主要饮用水源,其出省水质通常保持在国家地表水Ⅱ类标准以上。

  为了让下游百姓喝上干净水,寻乌等县付出了巨大代价:采取封山、造林、退果、关矿等措施,取消经济林的砍伐指标等。寻乌、安远和定南3县贫困人口占总人口比例高达42%。

  探索

  开展跨设区市生态补偿试点

  江西省科学院鄱阳湖研究中心副主任戴年华认为,就流域的上下游关系而言,由东江源区独自承担生态保护的重任有失公平,应该想办法改变这种状况。

  “其实,省里一直在想办法。2008年起,省财政专门拿出一笔钱,对‘五河’和东江源头地区施行‘以奖代补’制度,但财力毕竟有限,这笔钱只能算作是杯水车薪。”许苏卉如是说。

  许苏卉告诉记者,从2003年全国“两会”开始,有关“对江西东江源区实施生态补偿的建议”就多次在会上被提起,但近10年的呼吁,在跨省生态补偿上没有取得实质性进展。

  不过,2012年初,全国首个跨省流域生态补偿试点在安徽新安江开展。可惜的是,江西的东江源没有纳入试点范围。江西从去年开始在袁河开展跨设区市的流域生态补偿试点,为今后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积累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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