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文章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各地绿色殡葬引领新风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安在线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3/26 17:20:22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近日从省民政厅获悉,我省大力推行绿色环保、生态节地、文明节俭的殡葬方式,引领殡葬新风。

  近年来,全省各地在殡葬改革中逐步摈弃封建、迷信的丧葬陋习,大力弘扬文明、优秀的殡葬文化。合肥市规定,花坛葬、森林葬、江葬等节地环保葬式费用全免。铜陵、宣城两市对生态殡葬进行奖励,自愿选择骨灰花葬、树葬、草坪葬的,均给予丧户一次性奖励500元;自愿选择骨灰可降解深埋葬法的,一次性奖励1000元;对选择骨灰撒江的,铜陵市一次性奖励丧户500元,宣城市奖励1000元。但少数地方殡葬改革进展缓慢,毁林毁田造墓、滥建公墓现象时有发生,破坏生态,污染环境,需要大力推行绿色殡葬。

  加快推行葬式葬法多样化。我省将加大力度改革土葬,推行火葬,逐步扩大火葬区,巩固提高火化率。大力推广树葬、花葬、草坪葬、壁葬等节地葬法,积极倡导深埋、撒散、江(水)葬等不保留骨灰方式,实现骨灰安葬多样化,逐步改变以骨灰、遗体占地墓葬为主的局面。提高生态墓地比例,经营性公墓内划出一定区域,实行节地葬法;新建经营性公墓及现有经营性公墓中尚未开发墓区,实行节地葬法比例不少于30%;公益性公墓逐步提高生态节地葬法比例。

  加大政府投资、奖励、补贴力度。推动制定新的惠民殡葬政策,引导鼓励火葬、节地葬等生态殡葬。把惠民殡葬政策从减免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延展到奖补生态安葬方式,积极推动将树葬、深埋、海撒等节地生态的骨灰安葬方式和土葬改革区群众自愿火化行为纳入惠民政策覆盖范围,给予奖励或补贴,大力推广骨灰树葬、花葬或草坪葬等安葬形式,鼓励引导群众把骨灰撒入江河、湖海、森林或存放骨灰堂。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