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文章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再次提高 达到每亩每年17.5元
作者:张志勇  文章来源:江西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4/11 9:01:03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4月9日从省林业工作总站获悉,为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我省不断加大生态建设投入,从2013年开始,将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每亩每年提高2元,达到每亩每年17.5元。

  目前,全省纳入国家、省级补偿范围的生态公益林面积达5100万亩。我省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由最初的每亩每年5元,逐步提高到每亩每年10元、15.5元,再提高到目前的每亩每年17.5元,大大高于中央国有林、集体林的补偿标准。多年来,我省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之高,居全国前列,为我省加快生态建设步伐、巩固生态建设优势提供了良好的政策和资金保障。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