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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汀成为福建省首个“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县”
作者:林阿玲 陈天长  文章来源:闽西新闻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4/12 16:11:39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4月10日,长汀县创建“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县”工作通过水利部组织的专家评审会评审,长汀由此成为全国第14个、我省首个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县。

多年来,长汀坚持“生态立县”发展战略,将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坚持不懈、长期治理,探索出一条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与当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成功路子,取得了显著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目前全县80%的坡耕地得到治理,林草保存面积占宜林宜草面积的85%,治理度80%以上的小流域面积占县域应治理小流域总面积的81%,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程度达87.7%,土壤侵蚀量减少70%。水土保持方案申报率、实施率、验收率达到97%。上述指标均符合考评要求。(记者 林阿玲 陈天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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