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文章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英承认每年约1200万吨"绿色垃圾"运抵中国等国家
作者:韩旭阳  文章来源:新京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4/14 8:36:11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瞒报是“洋垃圾”入关法宝

  通过填写报关单对“洋垃圾”进行瞒报、伪报是“洋垃圾”入关的常用的手段。

  英国的洋垃圾运到发展中国家,只需要几步。第一步是取得证件。想要拿到证件十分容易,因为英国规定出口受污染垃圾为违法行为,但是出口“混合型”的“绿色垃圾”则是免费的,“没有特别的监管,所以很容易取得执照”。

  第二步则是将垃圾装箱,利用回程空驶的巨轮将垃圾运出。由于中英的贸易逆差,很多巨轮返航亚洲的时候都是空驶,回收公司利用这一条件,将生活垃圾和电子垃圾申报成“干净的废纸”或“电脑”等“混合型”绿色垃圾装船出口。

  出口后的货轮有时会沿途再装载欧洲其余地方的“洋垃圾”,若途经非洲,就会将部分垃圾卸在非洲,然后驶向东亚等国,将垃圾卸在中国、印度、印尼等发展中国家。

  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式军对本报记者表示,通过填写报关单对“洋垃圾”进行瞒报、伪报是“洋垃圾”入关的常用的手段。根据国际公约和我国的相关法律,明令禁止危险废弃物,包括我们俗称的“洋垃圾”的跨境转移。对中国而言,废弃物中,只有可以作为废物再利用的部分,即可回收垃圾经过合法审批程序之后才可能进口。如果不遵循审批程序就是非法转移,包括跨国垃圾填埋也是非法转移的一种。非法转移垃圾这种行为违反了《巴塞尔公约》,也违反了我国的有关废弃物防治的法律。法律层面不允许出现非法转移垃圾这种情况,出现问题,绝大多数情况下是因为执法不严。

  1200万吨

  每年约有1200万吨的“绿色垃圾”被从英国运送到了非洲、印度、印尼和中国等发展中国家。

  35英镑/吨

  大规模垃圾出口的背后,有巨大的经济利益,英国地方政府要向垃圾处理公司支付每吨35英镑的费用,而垃圾公司根本不对垃圾进行分类处理就装进集装箱,省下了大笔垃圾处理费用。

  1000多种

  “洋垃圾”中的电子垃圾和废塑料垃圾等是不可降解的,尤其电子垃圾包含1000多种不同成分,会释放出大量有毒有害物质,存在潜在的长期性的影响。

  180个

  《巴塞尔公约》是有效控制有害物质毒害的重要国际公约,而且具国际法的效力。目前有53个缔约方,180个成员。

  ■ 追问

  “洋垃圾”如何监管?

  切断利益链

  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式军认为这种监管应该分成两大类:第一类是针对“洋垃圾”的运输者。包括整条运输线和填埋线,对这些以“洋垃圾”为经济来源的公司进行调查、切断利益链条;第二类则是监管部门自身应该审视是否有监管不力的情况,两类群体应分别承担相应的责任。

  如何应对“洋垃圾”?

  建回收体系

  某知名环保组织的东亚办公室污染防治项目经理马天杰对本报记者表示,目前存在的较大问题是电子垃圾的回收渠道没有建立起来。比如在中国,国内产生的大量电子垃圾通过街头游商等不规范渠道流入地下拆解作坊,而正规的、有资质的拆解企业则存在“吃不饱”的现象。

  政府应着力在建立回收渠道等方面做文章,对正规回收企业进行支持,对消费者给予激励措施,鼓励废弃电子产品向正规回收企业流动。与此同时,电子产品的生产企业应建立自己产品的回收体系,防止企业产品在寿命到期后造成环境污染。

  记者韩旭阳

上一页  [1] [2]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