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文章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四川林业厅安排部署抗震救灾及林后恢复重建工作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国家林业局网站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4/26 16:58:24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2013年4月25日下午,四川省林业厅厅长尧斯丹主持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当日上午魏宏省长主持召开的“4·20”芦山7.0级地震抗震救灾及灾后重建专题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林业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工作。省林业厅相关负责人及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重点传达学习了四川省省长魏宏等领导在专题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解读了《四川省“4·20”芦山7.0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编制工作方案(代拟稿)》、《四川省“4·20”芦山7.0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的政策建议》等材料内容,并根据林业厅实际对林业灾后恢复重建规划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议定,“生态环境修复专项规划”由郭亨孝副厅长牵头、厅计财处负责,相关处室配合;“灾后重建土地利用专项规划”的配合编制由刘书贵副厅长牵头、厅资源处负责;“农村建设专项实施规划”的配合编制由包建华副厅长牵头、厅产业处、计财处负责。

  尧斯丹强调,四川省林业当前最紧急的工作是对灾害范围和损失进行评估,该项工作由厅计财处统筹,相关处室配合。

  《四川省“4·20”芦山7.0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编制工作方案(代拟稿)》明确了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编制工作的主要任务、责任主体和进度安排。灾后恢复重建规划总体工作包括灾后恢复重建总体实施规划和城乡住房建设专项实施规划、城镇建设专项实施规划、农村建设专项实施规划、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专项实施规划、基础设施建设专项实施规划、生态环境修复专项实施规划、产业重建专项实施规划、防灾减灾专项实施规划、灾后重建土地利用专项规划等9个专项规划。其中的生态环境修复专项实施规划、农村建设专项实施规划、灾后重建土地利用专项规划均涉及林业。生态环境修复专项实施规划由曲木史哈副省长负责、林业厅牵头,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环保厅、省畜牧食品局和受灾市(州)人民政府共同编制。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