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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商认治荒漠化土地 吉林省提供16万亩荒漠化土地,经营使用权50年不变
作者:记者 姬钢  文章来源:中国环境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5/26 10:12:51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本报讯国家林业局、吉林省人民政府、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近日在北京联合召开大会,启动“台商参与祖国荒漠化土地治理大行动”。

  为促进“台商参与祖国荒漠化治理大行动”,吉林省白城地区大安市首批提供16万亩荒漠化土地供台商认治。台商按每亩400元的标准缴纳认治费,取得国有草原使用证,经营使用权50年不变。还可以有偿转让由林业部门管理并已治理的生态草地的经营使用权。凡认治的荒漠化土地均可纳入生态草建设范畴,享受每亩50元的治理补贴,可以自行经营、委托经营,也可以由林业部门实施管理和管护。认治荒漠化土地3年后保证其林草覆盖率要达到85%以上。认治者在经营期内有收益权、转让权、出租权、赠予权和继承权;享受当地政府制定的招商引资、税收等优惠政策;允许被认治面积5%自由利用,可以在不破坏生态、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发展养殖业、种植业、旅游业等以盈利为目的的行业。

  近年来,吉林省实施生态草建设工程,加大治理西部荒漠化土地,先后组织开展了百万亩荒漠变绿洲行动、百名台商参加吉林省荒漠化治理活动、千手观音牵手社会各界联心治荒漠等大型系列认治和募捐活动,出台了生态草地认治、生态草建设等管理办法,形成了荒漠化治理运行机制。目前,包括许多台商在内的社会各界人士5万多人次参与吉林荒漠化治理,捐款、认治款达2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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