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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补偿应多加力
作者:林碧峰 吴滋槟  文章来源:人民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4/28 8:24:02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陕西省柞水县老林乡朱家湾村,坐落于牛梁山国家自然保护区脚下,风景如画。

  全村430户1519人,“九山半水半分田”,全村只有耕地850余亩,人均0.5亩。林地是村里最大的资源,总共有1.6万余亩,人均10亩,山上有20多种可食用的山野菜,几百种可利用的药材。但由于村里大量的森林被划分为生态公益林,村民们大多数日子过得很穷苦。

  朱家湾村是柞水县乃至全国很多贫困山区、林区的缩影。柞水县位于秦巴山连片特困地区,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丹江口水库的主要水源地,因此也被国家划分为限制开发的重点生态功能区。为保护生态,全县有154.74万亩森林被划分为生态公益林,很多农民守着“金山”受穷。

  2011年开始,国家财政每年为县里28万亩生态林进行生态效益补偿,但补贴面积只占全县生态林总面积的18%,标准只有10元/年,这与柞水县做出的重大生态贡献严重不匹配。

  朱家湾村村民2011年享受到的农业补贴虽然共有10来项,其中包括生态公益林补偿、退耕还林补贴、粮食直补、良种补贴等,但人均获得补贴只有189元,占农民人均收入的2.64%。而笔者了解到,当年全国农民人均获得的转移性收入为563元,占人均纯收入的8.1%。

  保护生态,农民理解,但总不能饿着肚子保护。贫困地区也不能守着青山一直受穷,否则全面小康社会如何建成?建议国家从加大生态林补贴范围、提高标准入手,加大生态补偿和转移支付力度,让贫困林区人民早日脱贫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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