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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生态建设立法与监督 |
作者:王云 施铭 文章来源:春城晚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5/4 10:48:29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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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昨日,省人大常委会环资工委在昆明召开2013年全省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会议。会议提出,以水资源保护为抓手,突出重点,加强生态文明建设重要领域、重点工作的立法与监督,努力做好全省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应楠出席会议并讲话。 近年来,全省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抓住了“水”这个生态环境的纽带,积极推动我省水环境保护和水危机应对。加强了九大高原湖泊的立法保护、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的监督、水生态状况的研究、饮用水安全的调研。审议通过了《滇池保护条例》《牛栏江保护条例》《阳宗海保护条例》《节约用水条例》4个地方性法规,开展了以水资源保护为主题的云南环保世纪行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今年,全省人大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将仍然以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为重点,做好做透这个课题。 杨应楠在讲话中指出,省委立足省情,确定了“生态立省、环境优先”的发展战略,多年来致力于经济建设与生态建设同步发展,全省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但经济发展与环境容量的矛盾依然十分突出,成为制约我省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一个主要瓶颈。要充分认识环境资源保护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和重要性,在立法工作、监督工作和代表工作上有创新,努力争当生态文明建设的引领者、推动者和实践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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