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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出台开展绿色建筑行动创建建筑节能省实施意见
作者:周迎久 王锦慧  文章来源:中国环境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5/30 11:21:29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河北省日前出台了《关于开展绿色建筑行动创建建筑节能省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到2015年,河北省建筑节能政策法规、技术标准、科技创新、产业支撑、市场监管等体系基本建立,新建建筑能效水平、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规模、供热计量收费比例、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占比、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面积等指标基本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创建建筑节能省任务基本完成。

  新建建筑能效提升,全省城镇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达到100%。到2015年底,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达到25%,三星级绿色建筑面积占绿色建筑总量比例达到10%。“十二五”期间,全省完成具备改造价值的既有非节能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3300万平方米,基本实现围护结构、供热计量和管网热平衡3项综合改造。到2015年底,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累计完成9600万平方米以上。

  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方面,到2015年底,全省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累计达到1.55亿平方米,新建建筑中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达到40%以上,示范地区建筑可再生能源消费量占建筑能耗总量的比例达到10%以上。

  与此同时,加强公共建筑节能管理,机关办公建筑及大型公共建筑监管体系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各设区市与省能耗监测平台联网并实现动态监管。“十二五”期间,完成公共建筑改造210万平方米,公共机构办公建筑改造210万平方米。

  根据《意见》要求,河北省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将开展绿色建筑行动、创建建筑节能省的目标任务分解到各设区市政府和“双三十”重点县(市、区)政府,将目标完成和措施落实情况纳入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体系。未完成目标任务的设区市和县(市、区)不得申报省级人居环境奖、园林城市(县城)、生态城市(县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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