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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强化对农村环境保护
作者:陈丽平  文章来源:法制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6/27 8:10:37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本报北京6月26日讯 记者陈丽平 新环境保护法修正案草案针对目前农业和农村污染问题严重的情况,进一步强化对农村环境的保护。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对草案作如下修改:一是增加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促进农业环境保护新技术的使用,加强对农业污染源的监测预警,统筹有关部门采取措施,保护农村环境。二是增加规定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高农村环境保护公共服务水平,推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三是规定施用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及进行灌溉,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重金属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环境。四是规定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定点屠宰企业应采取有效措施,对畜禽粪便、尸体、污水等废弃物进行科学处置,防止污染环境。五是增加规定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农村生活废弃物的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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