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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城市管理暂行规定实施 随地吐痰最高罚千元
作者:邱浩  文章来源:广西新闻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7/1 15:49:48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今天,桂林地市合并以来第一部城市管理法规——《桂林市城市管理暂行规定》下称《规定》)正式实施。我市相关部门将向乱吐痰、乱抛垃圾、闯红灯等“小毛病”动真格,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将罚款100-1000元,行人闯红灯罚款10元。

  随地吐痰最高可罚款1000元

  记者从市市容局获悉,《规定》实施后,第一阶段将重点整治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等废弃物的违法行为。

  目前初定将按轻微、一般、较重、严重四种违法程度确定细化处罚标准:初次违反,自行改正,未造成不良影响的为轻微,给予警告;未自行改正,造成不良影响的为一般,责令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并处100元罚款;未自行改正,造成较为严重影响的为较重,责令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并处500元罚款;拒不改正,造成恶劣影响为严重,处1000元罚款。

  按照安排,今天执法人员将从人流密集的公交车站、重要节点等场所入手,严格按照《规定》,纠正不文明行为。

  行人闯红灯罚款10元

  随着《规定》正式实施,交警部门将加强路面警力,对闯红灯的行人进行罚款,而且,这样的管理方法将常态化。

  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从今年6月中旬至6月底的劝导期阶段已过,从7月开始,将进入从严处罚阶段。

  行人闯红灯或者跨越道路隔离设施将被处以10元罚款,非机动车违规罚款金额为50元;另外,闯红灯的市民也可以选择现场义务劝导交通代替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渣土车撒漏可罚1万元

  渣土运输车超高冒尖、带泥上路、沿途遗撒等现象在市区时有发生,既影响交通又影响环境。随着《规定》正式实施,违反规定的单位将面临最高1万元的罚款。

  记者获悉,对拒不改正的,依据规定处以被污染道路面积每平方米15元以上40元以下的罚款,但对单位的罚款最高不得超过1万元,对个人的罚款最高不得超过200元。(记者 邱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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