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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明确海洋产业发展方向 将加快建设海洋强省
作者:周元  文章来源:海南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7/13 9:56:49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12日下午,省委书记罗保铭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审议并原则通过了《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海洋强省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会议强调,中央和社会各界对海南加快建设海洋强省寄予厚望,做强做大海南的海洋文章,既是建设国际旅游岛巨大的正能量,也是海南在海洋强国战略中义不容辞的责任担当。

  《决定》阐明了加快海南建设海洋强省的重大意义,提出加快建设海洋强省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明确海洋产业发展方向,即:大力发展现代海洋渔业;做大做强临港工业;支持发展南海油气业;加快发展海洋旅游业;积极发展海洋交通运输业;培育壮大海洋新兴产业。同时,《决定》还提出了加快推进海洋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加强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提高海洋综合管理控制能力、加强海洋文化建设的主要措施,并从完善海洋法规,科学制定海洋发展规划,推进海洋工作开放合作,推进重点海洋项目建设,多渠道加大资金投入,加大税收支持力度,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成立省海洋发展领导小组等多方面提出强化保障措施。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建设海洋强国,全面吹响了向海洋奋进的号角。海南作为海洋大省,承担着依托南海富民强省和维护我国南海权益的双重职责。去年召开的全省海洋工作会议提出了加快建设海洋强省的目标,全省上下一定要增强海洋意识,深刻认识加快建设海洋强省的重要性,举全省之力加快建设海洋强省,努力实现从海洋大省到海洋强省的转变。

  会议审议通过了《省委六届四次全体会议方案》,并决定按提高会议质量、节约会议时间的原则将省委六届四次全体会议、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省委理论研讨会三会套开,会议时间拟定于7月25日至26日。会议将审议通过《中共海南省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海南重要讲话精神的决定》等,并向全委会报告我省上半年经济工作。

  会议研究并确定了省领导定点联系市县安排,同意成立省委常委会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相关工作机构,并强调省委常委会要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带好头,做好表率。会议审议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海南省五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的请示》;传达了2013年全国文化体制改革工作座谈会精神。

  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海南省委党内法规制定规定》和《中共海南省委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据了解,根据中央有关要求,为加强我省党的制度建设,做好我省党内法规制定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我省于去年8月成立了专门起草小组。本次审议通过的党内法规制定规定共6章35条,对制定省委党内法规的规划与计划、起草、审批与发布以及备案、清理、评估等均做出规定;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共18条,对全省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机构、备案格式要求、备案的审查要求等方面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省委副书记、省长蒋定之,省委副书记李宪生,省委常委姜斯宪、肖若海、许俊、陈辞、马勇霞、李秀领、毛超峰、孙新阳出席会议,省政协主席于迅、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毕志强列席会议。(记者 周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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