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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有利能源“开源节流”的财税政策
作者:刘菲 卢晓平  文章来源:中证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6/22 14:13:11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重点推动油价调整配套综合改革,建立有利于节约的财税政策。做好对部分弱势群体和公益性行业的油价补贴,为调整油价准备条件。”

近日,财政部副部长朱志刚撰文表示,“十一五”期间要建立起有利于能源“开源节流”的财税政策,破解能源紧张对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制约。

朱志刚认为,政府应承担起环境和资源方面的公共职责,确立对资源和环境的宏观调控能力;对资源而言,政府必须控制矿业权一级市场,各类企业都要为取得矿业权付费;对环境而言,政府要根据环境容量科学核定污染排放总量指标,要确立并坚决贯彻“先支付费用,后取得排污权”的原则,实现初始排污权有偿取得并建立排污权交易二级市场;按公共财政的要求,中央和地方都要加大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环保监管能力建设的资金投入。

朱志刚还提出,我国要积极发展新能源,要通过支持部分示范企业来进一步突破关键技术,带动整个产业的发展;积极促进太阳能、浅层地能在建筑中的应用,积极发展风能等可再生能源。 □实习记者 刘菲 记者 卢晓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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