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文章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十二五"期间柳州新增12项主要污染物减排工程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广西新闻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10/18 16:47:02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昨日,市环保局正式向媒体解读刚审定下发的《柳州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三年工作方案》。根据我市目前的减排形势和任务要求,从今年起至2015年,将主要推进重点工业企业减排、加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工程、落实淘汰落后产能、落实农业源减排和实施机动车减排5项工作任务。《方案》在“十二五”规划的基础上,还新增了12项主要污染物减排工程项目,确保完成“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的减排任务。

  根据《方案》,今年起,柳州市将采取法律、经济、技术的手段及必要的行政措施,大力推进减排工程建设,控制4项约束性指标的排放量,到2015年底,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控制在5.91万吨以内,比2010年削减8.63%;氨氮排放总量控制在0.78万吨以内,比2010年削减14.56%;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在4.86万吨以内,比2010年削减14.24%;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控制在5.58万吨以内,比2010年削减5.78%。

  值得注意的是,《方案》新增的12项减排工程项目中,有8项涉及钢铁、水泥、工业园污水处理等重点工业企业减排工程。其中广西柳州钢铁(集团)公司占了4项,包括建成一 座5万千瓦燃气发电机组烟气脱硝工程等。另外,涉及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工程建设的2个项目为:沙塘污水处理厂建成投运、2014年底前每县至少建成一座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涉及机动车减排的2项,开展在用车排气环保检测、全面实施机动车环保合格标志管理,汽车环保定期检测率≥80%,汽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发放率≥90%,以及出台并实施“黄标机动车”限行措施 。

  为确保工作任务的落实到位,柳州市已将4项约束性指标控制任务落实到各县区,各县区政府要开展主要污染物减排项目专项督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实施挂牌督办。此外,市环保局负责每月对全市减排计划实行情况进行督查,对未完成减排计划的相关单位责任人进行约谈。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