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文章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能力:人工增雨 清除雾霾
作者:刘毅  文章来源:人民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11/22 12:50:47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中国气象局日前印发《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该方案提出,全国各省(区、市)气象部门到2015年将形成人工影响天气,改善空气质量作业能力,在重污染天气条件下能够采取可行的气象干预措施,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消减雾霾,改善空气质量。

  中国气象局人工影响天气中心负责人郭学良21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人工影响天气消减雾霾的主要方式是人工增雨和人工消雾。目前,人工增雨在我国各地气象部门已经成为一项业务工作,应用范围较广。其对清除雾霾有较好的效果,但前提是必须有降水形成的条件。

  针对没有人工增雨条件的雾和霾的混合体,只能通过物理办法来消雾。在北京、四川双流机场等地,我国做了多年的消雾科研试验,表明有一定的效果,消除冷雾的效果比消除暖雾更为明显。不过,消雾目前还没有成为气象部门的常规业务工作。

  郭学良介绍,针对空气中全是灰霾、没有雾的天气,目前还没有有效办法来解决。这种情况下大气干燥、水汽少,目前还没有有效手段消除空气中的污染物,需要探索和试验新技术方法和手段。

  郭学良说,人工影响天气过去主要是用于增加降水、减少冰雹灾害等,要在消减雾霾、改善空气质量方面形成业务能力,作为一项业务工作来发展,还需在管理上、技术上进一步完善。

  此外,根据实施方案,2014年,国家、省级气象部门将与环保部门共享气溶胶、反应性气体等观测资料;2015年,在大气污染防治113个重点城市建成气溶胶质量浓度观测系统,在华北、华东、华南三个区域地级市以上城市建成气溶胶质量浓度观测系统;2015年,推广城市空气质量预报试点成果,各省(区、市)气象局联合环保部门开展城市空气质量预报。

  据介绍,今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实现区域、省、市级重污染天气预警;到2014年,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地区建成重污染天气预警业务系统,长三角、珠三角地区实现与环保部门联合开展区域、省、市级重污染天气预警;到2015年,其他省(区、市)实现与环保部门联合开展省、市级重污染天气预警。(记者 刘毅)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