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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度重视福建湿地的保护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福建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1/13 11:06:53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我省地处我国大陆东南沿海,分布有自然湿地16型和人工湿地6型,湿地面积87.09万公顷(不含水稻田),是我国湿地类型较齐全的省份之一。其中,近海与海岸湿地占66.09%,自然湿地占湿地总面积81.65%,人工湿地占湿地总面积18.35%。目前我省湿地面临严重威胁,湿地面积急剧减少,湿地水体污染严重,湿地功能严重衰退,有害生物入侵严重。为此建议:

  一、加快湿地保护法律法规建设。加快推进湿地保护立法进程,尽快出台《福建湿地保护条例》,进一步以法律的形式确定湿地保护和开发利用的方针、原则与行为规范,明确各级、各行业机构的权限以及管理分工,规定管理程序、对违法行为的处罚等。

  二、制定湿地分类红线制度。建立湿地分级分类分区管控机制,确定合理的湿地保护“红线”计划,参照海洋生态红线制度,将重要湿地生态功能区、湿地生态敏感区和湿地生态脆弱区划定确定为重点管控区域,并实施严格分类管控的红线制度。

  三、制定全省湿地规划。尽快编制《福建省湿地保护规划》,划定湿地生态红线,严格保护湿地资源。把湿地保护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建立湿地保护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明确和落实湿地保护责任。严格审批涉及向自然湿地区域排污或改变湿地自然状态、以及占用自然湿地的建设项目。

  四、出台湿地利用生态补偿制度。开展湿地保护生态效益补偿试点,按照生态公

  益林的补偿标准对湿地的权利人进行补偿,及时总结推广试点的成功做法。参照国家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办法,根据湿地的类型和湿地开发的项目征收湿地占用费,遏制湿地资源逐步减少的趋势。进一步强化湿地生态效益补偿政策研究工作。

  五、健全湿地保护的工作机制。成立福建省湿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湿地保护机构,配备专职人员,逐步建立自上而下的湿地保护管理体系,推动基层建立相应的工作协调机制。

  六、强化湿地保护科技支撑。加强人才培养,将现有科研成果转化为适用技术,加强大型湿地项目研究,开展维护福建国土生态安全所需湿地面积的最小阈值研究,探索湿地保护与恢复的技术,为湿地保护与恢复提供有力科技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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