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文章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福建持续推进生态省建设
作者:康淼  文章来源:新华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1/14 10:51:58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新华网福州1月13日电(记者 康淼)作为全国森林覆盖率最高的省份,福建省近年来持续推进生态省建设,加大造林绿化力度成效明显。福建省省长苏树林12日在福建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做政府工作报告时表示,2013年福建省森林覆盖率提高到65.95%,继续领先其他省份。

  福建省在2008年完成的第七次森林资源清查结果显示,该省森林覆盖率达63.1%,冠居全国各省份。森林覆盖率要在这样的高位继续增长难度是很大的,而根据2013年年底完成的第八次森林资源清查工作,福建省森林覆盖率又提高2.85个百分点,森林面积达801.27万公顷,森林覆盖率继续保持全国首位。

  这跟福建省持续推进以“绿色城市、绿色村镇、绿色通道、绿色屏障”为主要内容的“四绿”工程建设密切相关。据福建省林业厅介绍,近3年来,福建省完成造林绿化面积超过1300万亩,创历史之最。

  此外,福建省还创新管理机制,强化森林资源保护。在全国率先实施江河下游补上游地区政策,率先开征森林资源补偿费。目前,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生态补偿标准提高到了每年每亩17元。

  福建省是全国最早提出生态省建设的省份之一,持续的生态省建设让福建生态优势明显,森林覆盖率高只是其中一个指标。苏树林说,2013年福建省加强了环境执法监管,强化重污染行业和工业园区污染治理,深化水源保护和“六江两溪”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水、大气质量保持优良。福建省还加强了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建设,10个县市通过国家生态县考核。福建省水土流失治理力度也加大,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273万亩。

  “2014年我们将完善生态省建设机制,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严格落实主体功能区划。以小流域、坡耕地、崩岗为重点,持续推进水土流失治理。出台重点流域生态补偿办法,完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严格执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苏树林说。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