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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文明建设从细胞抓起
作者:内详  文章来源:中国环境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1/27 16:03:53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二、《指标》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为体现“五位一体”总体布局要求,真正起到农村地区生态文明建设的示范和带头作用,《指标》从经济、社会、生态等方面提出要求,建成的示范村镇应实现“生产发展美、生态环境美、生活富裕美、乡(村)风人文美”。在生产发展方面,体现生态文明发展理念,要求区域空间开发和产业布局要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环境功能区划和生态功能区划要求,发展有机农业、循环农业和生态农业等环境友好型农业;在乡风人文方面,要求乡村社会和谐、乡风淳朴,优秀的传统文化得到传承,历史遗迹得到保护;在生态环境方面,水、大气等环境质量应达到环境功能区要求,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辖区内环境优美,乡村风貌得到保留,河塘沟渠水体清洁。

  《指标》框架包括基本条件和建设指标两个方面,这两个方面既相互衔接,又各有侧重,基本条件主要是定性描述,建设指标主要是定量数据。其中,基本条件包括基础扎实、生产发展、生态良好、生活富裕、乡风文明5个方面;建设指标包括生产发展、生态良好、生活富裕、乡风文明4个方面,每项指标包括指标名称、单位、指标值。其中,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建设指标包括18项指标,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建设指标包括21项指标。

  《指标》注重与现有生态示范创建工作体系相衔接,旨在打造国家级生态村镇的“升级版”,树立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先进典型。一是与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总体部署相衔接,成为体系。在区县层面,开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县”创建。在村镇层面,开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镇”创建。二是以现有农村生态示范建设为基础,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必须首先是国家级生态乡镇;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应当首先达到国家级生态村建设要求。

  在制定指标时,充分考虑“可操作、可统计、可考核”,让地方“跳一跳能够得着”。所有指标都细化和明确了有关考核要求、指标定义、计算公式、指标单位、数据来源。指标值的设定较国家级生态村镇适当提高,但又没有脱离乡村实际情况,对一些村镇来说,只要积极努力,创建目标是可以达到的。

  三、各地开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镇创建应注意的问题

  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镇是农村地区生态文明建设的典型和样板,以国家级生态村镇为基础,但又有更高的要求,各地在创建过程中要遵循以下原则。

  以民为本,尊重民意。开展生态示范建设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让农民群众得实惠,要充分尊重农民群众的意愿。政府的主要作用是编规划、补资金、建机制、搞服务,努力获得广大农民的理解、支持和主动参与。要充分听取广大农民群众的意见建议,规划方案、重大建设项目应交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决定。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村民理事会等村民组织的作用,强化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完善村务公开制度,主动接受村民监督和评议。

  因地制宜,保持特色。我国地域广大、地形复杂、民族众多、发展不平衡,各地情况千差万别,这就决定了创建工作必须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各地在创建过程中,要认真研究分析本地实际情况,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不盲目攀比。在创建过程中,要尊重农村乡土文化和自然风貌,尽可能保留乡村原有的文化传承、自然风貌。

  立足长远,建管并重。农村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三分在建、七分在管,要做到有制度、有资金、有人员,逐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积极探索建立县乡财政补助、村集体补贴、住户适量付费相结合的管护经费保障制度,确保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成果能持续发挥作用。

  下一步,环境保护部将在继续抓好生态村镇创建工作基础上,积极推动东中西部地区选择有代表性的村镇,努力建成一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镇,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不断提高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环境保护部自然生态保护司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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