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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法律实施情况令人忧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人民网-市场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8/28 1:05:37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本报综合报道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盛华仁26日下午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跟踪检查有关环境保护法律实施情况的报告时,以大量引人注目的数字和触目惊心的事实,向人们描绘了一幅中国生态环境“警世图”,并发出告诫:“确保完成‘十一五’环境保护目标,体现了人民的愿望和国家的要求,是不能动摇的。”

  盛华仁说,发达国家上百年工业化过程中分阶段出现的环境问题,在我国已经集中出现。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给人民生活和健康带来严重威胁。更令人担忧的是,各地经济增长指标有层层加码之势,越往下指标越高;不少地方发展经济主要还是依赖高投入、高消耗,没有充分考虑自身资源和环境的承受能力;落实环境保护的指标往往都很模糊、抽象,缺乏明确具体的措施;在污染治理的投入上,还存在比较严重的等、靠、要思想。

  “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被认为是“十一五”期间我国化解资源环境约束的必由之路。但盛华仁说,检查组发现一些地方的结构调整却是弄虚作假、文过饰非。据调查,最常见的弄虚作假是,在调整企业结构时,有的地方为了使小企业达到规模生产的标准,把几个或十几个小企业“打捆”、“变脸”,实际上小企业一个没停,一个没关,污染物排放并未减少。

  执法检查报告建议,国家必须切实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从信贷、土地、环保等方面采取措施,坚决抑制高耗能、高污染和产能过剩行业的盲目扩张。

  今年上半年我国大约新上马10万个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9.8%。又有40%的项目在土地征用、环境评估和审核程序上不同程度地存在违法违规现象。上半年,单位产值能耗和两个主要污染物的指标不降反升。单位能耗同比上升0.8%,二氧化硫排放量和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分别上升6.5%和4.1%。

  我国的“十一五”规划已明确提出了环境保护目标:到2010年,在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同时,要使重点区域和城市环境得到改善,生态恶化趋势得到基本遏制。“十一五”规划还明确提出几项约束性指标:包括单位GDP能耗要下降20%,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下降10%。

  “这就要求在污染物排放总量上做到新账不能欠,老账逐步还。”盛华仁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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