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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长岂能掩饰污染 | ||
作者:王炤坤 文章来源:新华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8/30 20:36:00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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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地方的环保局长,应该是尽心尽责保护生态环境的群众利益代表。山西省大同市的两级环保局两位副局长面对长年制造污染的企业,不是正视问题、采取措施,而是替企业掩饰,为自己开脱。
面对此情此景,大同市环保局和该市南郊区环保局副局长的表现令人惊诧。市局副局长说他“到任不久,情况不清楚”;南郊区环保局副局长竟然辩称:“企业是试生产,仅仅生产了10多天。” 两级环保局副局长的话,暴露了他们思想上的奇怪逻辑:其一,环保局领导不一定要掌握具体企业的排污情况;其二,污染问题要看到才算,看不到就没有。有如此思维逻辑,原因其实很简单:作为环保工作的主要责任人,替违法者开脱就是为自己执法中的失察、失职行为开脱。他们并非不知道自己的职责,而是不知道应该怎样履行职责、怎么做才算称职。局长尚且如此,下属们的行为如何规范?环保形势怎能不严峻? 执法者保护违法者,还可能有经济利益方面的原因。近年来,不少地方政府对重点企业实施的“挂牌保护”,衍变成了排污企业逃避执法检查的“盾牌”。有的地方为应付环保执法,把多个小企业“撮合”起来,换一个新名字继续排放污染。一些地方环保部门对污染企业发出“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后,从不检查验收整改结果,应付差使。 诸如此类直接或变相纵容甚至保护污染的现象,是当前环保形势严峻的根源。上半年,我国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不降反升,“十一五”规划中的环保指标是否会落空让人担忧。要扭转这种被动局面,应当痛下决心解决环保执法不力的问题,首要环节则是要督促各级环保官员真正负起责任来履行职责。对那些“情况不清楚”的混日子官员、有了问题不思整改反而企图掩盖的官员,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和干部管理制度严肃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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