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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建粤首个生态文明示范区
作者:张培发 高绮桦  文章来源:南方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4/19 18:27:55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南方日报讯 (记者/张培发 实习生/高绮桦)建设环境监管预警体系、率先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建立差别化水价电价地价以及排污收费制度……18日下午,省环保厅与佛山市顺德区签订协议,选择顺德共建全省首个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省环保厅厅长李清说,希望以顺德为试点,进一步深化生态环境保护和环保体制改革,为广东乃至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探索出可推广的典型模式。

    “生态文明是顺德可持续发展的恒久动力。”佛山市委常委、顺德区委书记梁维东介绍,作为工业强区,顺德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连续三年环保投资均超20亿,建立环保统筹机制,实施生态细胞工程,强势推进美城行动,实现了环保生态工作跨越式发展。

    截至去年,顺德区已成功创建8个国家级生态乡镇、9个广东省生态乡镇、16个省级生态示范村、7个省级绿色生态社区。上月,该区又顺利通过创建广东省级生态区技术核查,目前正向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迈进。

    据介绍,未来省环保厅和顺德区将在推进生态文明制度创新、优化空间开发格局、实施绿色循环低碳发展、开展环境污染防治、建立生态文化体系等五大方面加强合作。省环保厅副厅长陈敏介绍,省环保厅将指导顺德率先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和环境监管预警体系建设。顺德区区长黄喜忠说,该区将建立差别化水价电价地价以及排污收费制度,并建立辖区内所有排污企业的环保GIS系统(即地理信息系统),对全区环保进行“网格化”管理,并建立内河涌水质生态预警模式。

    根据协议,力争到2016年底,顺德区达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指标要求,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全面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建设成为具有顺德特色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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