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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严法律需要铁腕执行 河北试水“环保警察”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经济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5/6 14:59:20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最严格的环保法,需要最严格的执行。“目前,最重要的就是如何坚决贯彻这部新法,如何发挥它在中国经济绿色转型中的作用。”环保部副部长潘岳说。

  然而,长期以来我国环境执法力量薄弱、监管部门缺乏强制手段等尴尬的现实,始终制约着环境保护的进程。

  为破解这一顽症,新环保法授予各级政府、环保部门许多新的监管权力,如环境监察机构可以进行现场检查,授权环保部门对造成环境严重污染的设施设备可以查封扣押,环保部门有权责令超标或超总量排污的企事业单位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监管部门拥有更多强制手段,将对环境违法行为发挥巨大的震慑作用。

  为加强环境执法力量,河北省在全国率先成立了“环保警察”。2013年9月18日,河北省公安厅成立了全国首支环境安全保卫总队,其主要职责包括6个方面:掌握全省环境犯罪动态,分析、研究犯罪信息和规律,拟定预防、打击政策;研究拟定全省环境安全保卫工作规范并负责监督检查落实;组织、协调、指导侦办涉及环境犯罪的刑事案件,直接查处和侦办社会反响强烈、基层公安机关查办困难的环境犯罪案件;建立与环保部门刑事执法和行政执法的相互衔接和协调联动机制;参与环保集中专项整治行动;侦办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交办的影响环境安全的重大案(事)件。

  “环保警察”成立不到3个月时间里,就完成了河北全省11个设区市、两个省直管县和166个县(市、区)环境安全保卫队伍的组建工作,全省环境安全警力达534人,实现了执法力量全覆盖,健全了省市县三级环境安全保卫体系。“环保警察”队伍与环境保护部门形成了双剑合璧之势。

  从2013年11月至今年5月,河北省环保厅、省公安厅在全省范围内联合开展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利剑斩污”专项行动。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全省公安机关出动警力8036人次,环保、公安部门联合执法2193次,查处非法污染企业3572家;立案侦办污染环境案件108起,破获4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42人,其中,刑事拘留72人、批准逮捕10人、取保候审67人、移送起诉8人。“环保警察”强大的执法力量将有力遏制环境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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