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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清远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即将出台
作者:赫鹏翀  文章来源:南方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5/14 14:52:41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13日下午,清远市人大常委会检查组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副市长刘柏洪在情况汇报中透露,清远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即将出台。

  在执法检查中,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检查组组长龙伙灵等听取了刘柏洪关于清远市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情况汇报。自去年10月以来,清远市采用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进行有效监测,今年第一季度综合指数排名全省第16位。

  为了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清远市编制了《清远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预案(稿)正在走相关程序。同时,《清远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2014—2017年)》及2014年实施方案,相关文件正按程序办理,预计近期可由市政府印发实施。

  通过制订城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清远市将大气重污染应急处置纳入本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明确责任主体、组织机构、工作职责、预警及响应程序、保障措施等内容,并及时向社会公布。通过建立大气重污染监测预警体系,积极推进空气质量预警预报工作,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机制。

  据悉,清远市有关部门积极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全面推动锅炉污染整治、油气回收综合治理、车用油品质量升级、建筑工地和道路扬尘整治等工作,不断推进陶瓷、水泥等行业综合整治,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下一步将建立完善大气污染防控协调机制,建立健全大气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继续深化重点领域污染治理,全面改善城市环境质量。(记者 赫鹏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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