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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环境整治就关停 |
作者:潘慕英 陈家源 … 文章来源:广州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6/3 11:16:20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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禅城22家陶企10月前改用清洁能源生产 昨日上午,禅城区召开陶瓷企业环境综合整治会议。记者从会上获悉,今年10月1日前,禅城区高污染燃料限制区域内的22家陶瓷企业将改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或其他清洁能源生产,预计全区陶瓷行业大气主要污染物可减少排放30%。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治的企业,将面临停产治理。 禅城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卢建华在会上对高污染燃料限制区域内的企业提出四项要求:一是在2014年10月1日前,必须完成高污染燃料燃烧设施(包括锅炉、窑炉和喷雾塔)的淘汰或更换,改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或其他清洁能源;二是在2014年10月1日后,禁止新建高污染燃料锅炉或其他燃用设备(包括窑炉);三是2014年11月1日前,全市陶瓷企业全面达到《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的指标要求;四是2014年12月31日前,所有大气污染物排放口必须安装烟气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系统。卢建华强调,凡是未在规定节点内完成的陶瓷企业,将由区人民政府依法责令关闭或停产治理。(记者 潘慕英 陈家源 通讯员 林丹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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