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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生态环境保护“两个问责办法”解读 |
作者:朱邪 文章来源:贵州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5/4/24 19:29:50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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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我省连续出台了《贵州省林业生态红线保护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办法》、《贵州省生态环境损害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办法》(简称“两个问责办法”),明确将严格问责、惩戒在生态环境保护中失职渎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两个问责办法”的实施,意味着党政领导干部保不住生态就将保不住头上的“乌纱”,充分表明省委、省政府推进依法行政、保障生态环境安全的坚定决心。 多年来,上级对下级党委、政府和党政干部的考核最强调GDP,“两个问责办法”不但促使各级党政部门把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列为重要考核指标,还将追究对生态环境保护不力的干部,以加快我省生态建设,为建设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区先行先试探好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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