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环保法下首个环境日 天河区成立环保志愿者大队 ——天河区2015年“6·5”世界环境日暨第六届 广东省环保志愿者行动周活动成功举办
天河区2015年“6·5”世界环境日暨第六届广东省环保志愿者行动周活动于6月5日当天下午,在猎德街南国花园社区文化广场举行。本次活动的主题为“绿色生活,从我做起”,由广东省环保志愿者指导委员会、广州市天河区环境保护局、广东省环保志愿服务总队主办,并由广东省环境保护基金会、广州市天河区猎德街道办事处、广州市天河区猎德街道南国花园社区居委会、华南师范大学绿色文明社团承办。
今年是第44个世界环境日,也是新《环保法》实施后的首个环境日。根据新《环保法》第九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和普及工作,鼓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环保志愿者开展环保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营造保护环境的良好风气。天河区环保局在广东省环保志愿者指导委员会、广东省环保志愿服务总队的指导下,发起组建天河环保志愿者大队,在辖内广泛招募志愿者,纳入全省环保志愿者队伍统一管理,开展各项环保公益活动。据了解,这是广州市第一支由区县级环保局带头成立的环保志愿者队伍。目前已形成了三支环保志愿者小分队,他们分别是:天河区环保局志愿者分队、猎德街南国花园社区环保志愿者分队、华南师范大学绿色文明社团环保志愿者分队,总人数达150人左右。

志愿者们正在社区摆摊与居民一起进行环教活动
志愿者们正在社区摆摊与居民一起进行环教活动
来自华南师范大学绿色文明社团的志愿者
活动当天举行天河环保志愿者大队成立仪式,省、市、区的多位领导出席。环保志愿者代表上台发表感言,动员群众积极参与到保护环境的队伍中来。广东省环保志愿者指导委员会副主任袁征对今后环保志愿者的发展寄予厚望。成立仪式结束后,环保志愿者精心准备了环保互动小游戏、环境法律法规宣传等。到场的居民和小朋友们都踊跃参与到活动中来,现场气氛热烈。
自今年新《环保法》实施以来,天河区环保局紧紧围绕上级环保部门及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采取多项举措贯彻落实新《环保法》:
一是宣传动员,营造浓厚氛围,提高群众知晓率。一方面面向不同人群,有针对性、有目的性地开展普法培训,举办处级领导干部新法讲座1场、600人次,组织街道、村、社基层环保工作者专题培训6场、600人次,开展重点企业负责人环保工作指引6场、700人次;另一方面通过局网站、《绿色天河》刊物、社区宣传栏广泛宣传新《环保法》的理念和特点。
二是网格管理,全面掌握污染源,提高监管覆盖率。明确每个执法监察人员负责监管2条行政街道,分阶段分区域开展环保大检查,全面清查污染源。截止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840人次,检查企业725家,21条街道均建立了台账及污染企业分布图。另一方面,根据三位“河长”的部署,区环保局利用网格管理手段,将河涌分段责任到人,开展河涌专项整治工作,对猎德涌、车陂涌、棠下涌及周边污染企业展开地毯式排查,逐步建立排污口、河涌水质及河涌污染源台账。排查发现排污口猎德涌45个、棠下涌36个、车陂涌179个,周边排污企业猎德涌33家、棠下涌79家、车陂涌289家。
三是严管重罚,利用新法震慑,降低环境违法率。以新《环保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侵权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实施为契机,切实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截至5月底,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13次,共出动262人次,现场取缔违法排污企业54家,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42份。今年以来,天河环保局依法对3家违法排污企业的生产设备实施查封,对1家违法排污拒不改正的洗水厂实施按日计罚;联合公安部门查处1宗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龙洞某电镀厂非法排放重金属污染环境案,相关涉案人员已被采取强制措施。
四是创新模式,推动公益诉讼,提高原告胜诉率。天河区在全省首创起诉人、检察机关和行政监管部门联动的诉讼新模式,出台《关于办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的实施意见》,由区环保局和区检察院作为省环保基金会的共同支持起诉方,协助办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政府部门和公益组织合力维护公众环境权益,将推动环境公益诉讼的有序、高效开展,为维护公共环境权益、强化社会监督和公众监督开辟新的法律途径。 (陈彦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