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海滨) 3月15日,山西省环境监察总队启动“绿色环保走廊”内的重点污染企业专项整治行动,将彻底清除大运高速公路两侧1公里范围内的污染物排放不达标的污染企业和500米范围内的固体废物,取缔汾河沿岸3公里范围内污染水体的重污染项目。 此次开展的“绿色环保走廊”内的重点污染企业专项整治行动,将根据污染源分类处置情况确定一批典型案件,通过环保专项行动挂牌督办,实行严肃处理。
大运高速公路“清洁通道建设”方面,要排查大运高速公路沿线规定范围内的排污企业,落实取缔、关停、搬迁、治理等具体措施;排查大运高速公路两侧2公里范围内是否新建电力、冶金、焦化、化工、建材等重污染项目;彻底清除大运高速公路两侧1公里范围内的污染物排放不达标的污染企业和500米范围内的固体废物等。另外,重点查处影响大运高速景观的生态破坏行为。
汾河两岸环境整治行动的内容包括:严查汾河上游河段3公里内排污企业以及新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干流及支流河道沿线排污口情况,宁武、静乐、岚县、娄烦四县的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及运行情况;调查汾河中、下游河段2公里内排污企业状况,干流及支流河道沿线排污口情况,排污企业污水达标排放情况,削减污染物排放量情况等。
据了解,环保走廊的建设将惠及6个省辖市所在城市市区,将近40多个县、市、区。“绿色环保走廊”的建成将对这些县市的环境生态带来有利影响,意味着这些地方有了“绿色名片”,可增加今后的发展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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