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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辽宁省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的报告
Eedu.org.cn 作者:李 佳    资讯来源:辽宁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0-31
 

——2007年9月26日在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 辽宁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李 佳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省政府委托,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我省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辽河流域概况及主要治理措施

  辽河流域是我国七大流域之一,其干流由辽河水系和大辽河水系组成。1996年,国务院把包括辽河在内的“三河三湖”作为国家治理的重点,先后批复实施了《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 “九五”计划及2010年规划》和 《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五”计划》。经过十年治理,辽河流域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十五”期间,在流域GDP增长1.63倍情况下,COD排放减少了10.18万吨,辽河流域水质总体上保持稳定,浑河水质明显改善。

  近年来,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领导,确保辽河污染防治工作落实。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辽河污染防治工作,李克强书记、张文岳省长多次召开会议,专门研究部署辽河治理工作,要求全省上下全力保护好辽宁母亲河;2006年,省政府下发了《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辽河治理再一次被确定为全省环保工作的重点;成立了以分管副省长为组长的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解决流域污染防治重点问题;建立了辽河治理目标责任制,2001年、2004年、2006年,省政府与各市政府3次签订环保目标责任书,将辽河治理目标、任务和责任层层分解,直至重点污染企业;建立了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从今年起,省、市政府每年拿出1亿元,专门用于流域污染治理、饮用水源保护等重点项目的资金补助。

  (二)突出重点,积极开展区域污染综合整治。一是开展了浑河沈阳城市段治理。沈阳将浑河治理作为“创模”工作的重点,投资50多亿元,实施了河道清淤疏浚、污水处理厂建设、绿化景观建设等多项工程,浑河已经成为沈阳的休闲景观河。二是加强了太子河污染防治。鞍钢、本钢陆续建成了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厂,吨钢耗水量分别由“九五”末期的15吨、20.36吨下降到现在的6.1吨、6.5吨,工业用水回用率分别达到97.3%和95.4%。鞍山市取缔了境内57家小选矿,辽阳市取缔选矿企业42家,停产治理印染企业20家。三是条子河、招苏台河治理有进展。协调国家环保总局加大了对吉林省污染企业的监管力度;编制了该地区改水工程方案,并申请了国家财政部资金支持。四是启动了辽河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按照“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和综合利用优先”的工作思路,完成了大伙房水库周边等5个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示范项目。

  (三)源头控制,加大重点污染源治理力度。一是大力发展清洁生产。到目前为止,全省已对700多家企业实施了清洁生产审核。已经建成冶金、电力、选矿、煤炭等行业废水零排放企业50多家。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由2001年的63%提高到2005年的72%。二是优化城市和产业布局。在抚顺市开展了优化城市产业布局五年行动计划,实施了新抚钢整体搬迁改造、大乙烯资源整合、西舍场矸石山生态恢复、大伙房水库周边环境整治等10项工程。三是重点抓好老污染源治理。去年以来,全省开工建设了60多个老污染源治理项目,削减COD2万多吨。去年初,省政府下达了第一个限期治理令,责令庆阳化工厂当年要实现达标排放,现该厂已建成日处理污水6000吨的处理厂,初步完成了治理任务。四是加大了污染严重企业关停力度。“十五”期间,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依法关闭流域内污染严重的企业600多家,取缔“十五小”、“新五小”企业1700多家,关闭制浆规模2万吨以下造纸厂12家。

  (四)严格监管,坚决打击企业违法排污行为。一是严格项目审批,控制流域排污增量。我们把总量减排作为新上项目审批的重要条件。开展战略环评和规划环评,综合考虑区位优势、资源及环境制约因素,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着力从根本上控制污染排放。二是加快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全省共有国控重点水污染源99家,已有92家企业完成了水质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安装自动监测设备105套。三是加大了对违法企业的打击力度。去年检查企业1万多家,立案查处违法排污企业907家,关闭污染严重企业52家,有126家企业被挂牌督办。今年4月,对32家连续三个季度超排的国控重点污染企业,采取限批、关停、处罚、纳入银行征信体系、曝光等手段,进行了集中整治。

  (五)加大投入,积极推进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一是不断推动污水处理厂建设。“十五”筹措资金近40亿元,建设污水处理厂20座,新增处理能力214.5万吨。到目前,流域内共建成24座城市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288.5万吨;在建污水处理厂10座,设计日处理能力66.5万吨。二是适时提高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1998年我省开征污水处理费,之后先后三次提高标准。现执行标准为居民0.5至0.7元/m3,非居民0.7至1元/m3;特种行业1至1.2元/m3。三是积极推进污水处理厂市场化运行。目前,已有盘锦污水处理厂等10多座污水处理厂,通过采取BOT、TOT等形式,实现了市场化运行。

  (六)注重和谐,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环境问题。一是强化了饮用水源地管理。去年,取缔了已划定保护区的4个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排污口,今年底前将完成二级保护区内排污口取缔工作。二是实施了昌图打井工程。截止到目前,省政府分两批已投资近800万元,共打深井20眼,初步解决了条子河附近3万多人、近万头大牲畜的饮水问题。三是开展了沈抚灌渠综合整治。通过实施清洁生产、清淤疏浚、灌渠改道等措施,在实现入渠污水量减半、污染物浓度减半的同时,停止了污水灌溉。

  通过近十年的不懈努力,辽河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制约着流域的水污染防治工作,主要有:集中式地表饮用水源水质情况不容乐观,饮水安全形势严峻;排放强度大,结构性污染问题突出;农村面源污染加剧,治理难度大;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薄弱,治理资金投入不足;环保处罚力度不足,企业超排、偷排情况严重;环境监管能力薄弱,监察、监测等执法力量不足;流域干流水生态环境差,直接影响水体质量改善。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为实现国家辽河“十一五”规划目标,下一步将严格按照中央关于节能减排的统一部署和有关要求,把COD减排与辽河治理紧密结合起来,重点做好六项工作:

  (一)加强饮用水源保护。一是划定和调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严格限制保护区内各项开发建设活动,全面取缔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所有直接排污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二是开展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整治。依法实施污染企业搬迁、排污口取缔、垃圾清理、畜禽养殖及面源污染控制等各项环境管理措施。三是强化对饮用水源的水质监测。进一步完善全省水环境监测网建设,开展集中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和月报发布工作。四是编制饮用水源安全保障应急预案。做到“一源一案”,确保突发性污染事件得到及时妥善处置。五是开展大伙房水库生态补偿试点。待试点经验成熟后,逐步在全省各主要饮用水源地推开。

  (二)严格控制流域污染排放总量。一是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依法关闭水耗高、污染重、经济效益差的技术工艺和设备,强制淘汰规模以下造纸、酿造等污染严重企业。二是依法提高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门槛。把排污总量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审批的一个重要前置条件,严格环评和“三同时”制度,优先发展节水、减污的高新技术产业,从源头上减少新项目带来的污染增量;扩建项目必须以新带老,做到增产不增污或增产减污。三是落实流域分地区总量管理制度。加强对各地区的入境、出境水质监测与考核,按照流域总体环境容量,切实落实省政府与各市签订的总量考核目标。进一步完善流域内各市的总量削减计划,确保将总量削减目标落实到县(区)和重点污染企业。四是全面开展规划环评和战略环评。重点搞好流域内城市发展规划、土地开发利用规划、工业园区建设规划等环境影响评价,统筹考虑经济发展和流域环境承载能力及水质改善的关系,推动各地走新型工业、生态工业道路。

  (三)加强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和老污染源治理。一是全面实施重点区域行业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集中力量实施清河、抚顺大伙房水库上游等11个辽河流域重污染支流和大凌河上游的水污染治理工程;重点整治流域内造纸、印染行业。二是继续深化农村面源污染防治。结合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全面推广部分地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试点经验。大力推广节水灌溉,实行水、肥、药综合管理,提高农业生产的水肥利用效率,减少水资源浪费和农药化肥污染。三是抓好生态保护与建设。抓好流域封山育林和植树造林工作,促进森林生态系统的恢复,提高水源涵养能力;严格控制破坏地表植被的开发建设活动,防止水土流失;积极实施底泥疏浚、科学调水、水生植物恢复等生态工程,提高水体的自净能力。

  (四)推进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营。一是“十一五”期间完成69座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新增污水处理能力369.4万吨/日。所有县(市)都将建设污水处理厂。二是加强对建成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监管。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将全部安装在线监测装置,实现水质、水量实时在线监控,确保运行率达到或超过80%。三是加大城市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力度,新开工建设的污水处理厂,将同时配套建设中水回用工程,力争实现中水回用率20%以上。四是通过招投标方式,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投资和运行主体多元化步伐。

  (五)运用综合措施加强流域污染防治。一是严格环境执法。继续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坚决打击企业违法排污行为;强化排污许可证管理,逐家落实重点企业排放总量;加快环境执法能力建设,进一步强化省政府辽河办职能并理顺机构性质,建立大伙房水库等全省饮用水源保护机构,尽快提高环境监察、监测机构标准化水平。二是运用经济手段促进污染治理。充分发挥辽河治理专项资金引领作用,吸引社会资金进入辽河治理领域;推动出台新的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改进完善收缴方式,提高污水处理厂运行率;拓展国际合作空间,积极争取外国政府贷款和赠款。三是通过科技创新提高污染防治能力和水平。集中国内外科技力量,切实搞好辽河水污染防治技术创新与集成;积极探索节水、污水再用新技术;加快环保产业园建设,增强环保产业对流域治理的物质支撑能力。四是大力推进清洁生产。明年年底前,完成流域内所有的双超双有重点污染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加快发展循环经济,鼓励一水多用和再生水开发利用,继续创建一批废水零排放企业。

  (六)切实增强全社会责任意识。通过建立目标考核、责任追究、部门联动等机制,进一步分解落实辽河治理任务,全面调动各有关部门、地方政府和流域内企业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紧密结合污染减排和生态省建设工作,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监督作用,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群众环境意识,努力形成人人保护辽河、人人参与环保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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