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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企业污染 院士呼吁污染罚款应提高100倍
Eedu.org.cn 作者:王晓亮    资讯来源:华商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1-17
 

  11月15日起,在西安市环保局进行的扬尘污染检查中,共有3个工地被责令限期整改,并对3个工地按法律程序进行行政处罚。中国工程院院士、西安工程科技大学教授姚穆表示,目前对污染企业的罚款数额太低,建议将污染罚款至少提高100倍。只有加重惩处力度,才能有效减少污染。

  提高罚款数额是今后立法方向

  姚穆介绍,目前企业环境污染罚款的数额,大约是我省维护环境费用的1/8000,对于污染企业整体赢利数额来说太轻,几乎是企业赢利的九牛一毛。姚穆说:“如果罚款数额不能大幅度提高,环境保护问题很难解决。”

  据了解,按照相关法律,目前西安市对未按规定使用优质煤的单位,第一次发现,责令限期整改并处2万元罚款;第二次发现,处3万元罚款;第三次发现,在处罚3万元的同时,责令拆除或者没收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对冒黑烟超标车辆,也只是给予50元处罚,对逾期不治理的车辆,处罚2000元。

  昨日,记者在长安南路、含光路采访了部分西安市民,他们大多认为目前的环境污染处罚标准太低,也太轻。西安市环保局宣教处处长戚岳汉表示,目前污染企业违法的成本低,而更新设备、增加防污设备花费太大。提高对污染企业的罚款数额,将是今后我国立法的方向,有可能在“十一五”期间完成相关立法工作。届时,最高处罚有可能达到1亿元。

  大多工地可以控制扬尘

  在日前的检查中,大多数施工工地都能够落实各项防止扬尘污染的措施,围挡严密,工地整洁。但也有个别施工工地管理不到位,防尘措施不落实,渣土露天裸露堆放。

  检查人员对存在扬尘污染问题的新城区新兴骏景园二期施工工地、莲湖区高压开关厂施工工地、灞桥区荣德棕榈湾和大华锦绣施工工地责令限期整改,对扬尘污染严重的碑林区西安理工大学住宅楼、灞桥区西铁浐灞生态苑、长安区春天花园施工工地已进行行政处罚。

  三成单位二氧化硫超标排放

  11月15日,西安市环保局对全市九个区共24家燃煤大户的二氧化硫和林格曼黑度排放情况进行了检查,接受抽检的25台燃煤设施,锅炉烟尘均能达标排放,但二氧化硫排放情况不容乐观。25台燃煤设施采取的脱硫措施均为临时性过渡方案,脱硫效率较低,仅为30%左右,其中有三分之一的单位二氧化硫排放未达标。此外,一些硫含量高的劣质煤炭以劣充优的现象依然存在。据悉,对本次检查中存在二氧化硫超标排放行为的新城科技产业园、电信科学技术第十研究所等8家违法单位,将逐一立案限期整改并处以五万元罚款。本报记者 王晓亮 郝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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